【用戶】Allison Hua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36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郵政認知證、國際回信郵票券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用戶】Mik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偽造、變造 >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行使前項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