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芳】評論
物價指數調整:一、累計上漲達3% 調整項目如下:1、免稅額。2、標準扣除額。3、薪資特別扣除額。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5、退職所得。二、累計上漲達10% 調整:課稅級距之金額。三、物價指數基準: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布至上年度10底為止12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
【劉玉珍】評論
課稅級距金額也含在累計上漲達3% 調整項目之中吧
【Annie Wang】評論
課稅級距也在3%調整中
【珍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