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行政警察執行勤務佩帶槍彈,應由主官依據各該轄區實際治安狀況、警械配備、員警本身能力,適當調配,有關佩帶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勤區查察:個別專責查察不佩帶,聯合查察佩帶
(B)巡邏、臨檢、值班、守望:佩帶
(C)備勤:不佩帶;但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或臨時勤務之派遣,依所服勤務性質佩帶
(D)其他勤務(含各專業機關執行各專屬警察勤務):視勤務性質、服勤地點及事實需要,由主官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9104
統計:A(68),B(388),C(94),D(50),E(0)

用户評論

【用戶】tpa33.26.06.1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守望配戴槍枝 視分局長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