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油】評論
(A)代履行係對於公法上可代替行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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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第 29 條...
【艾薇兒】評論
第二十九條 (A)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