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艾薇兒】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6 「在非洲草原上,有一種不起眼的動物叫吸血蝙蝠。它身體極小,卻是野馬的天敵。這種蝙蝠靠吸動物的血生存,它在攻擊野馬時,常附在馬腿上,用鋒利的牙齒極敏 捷地刺破野馬的腿,然後用尖尖的嘴吸血。無論野馬怎

【評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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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0 環保團體對於環境主管機關提出空氣污染問題之陳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人民之陳情,必須具明理由並限於以書面方式提出 (B)應向其他機關進行陳情者,非該機關即可不予理會 (C

【評論內容】第一百六十九條 (A)    

  陳情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受理機關應作成紀錄,並向陳情人朗讀或使閱覽後命其簽名或蓋章。  陳情人對紀錄有異議者,應更正之。

 第一百七十二條 (B)    

  人民之陳情應向其他機關為之者,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但受理機關認為適當時,應即移送其他機關處理,並通知陳情人。  陳情之事項,依法得提起訴願、訴訟或請求國家賠償者,受理機關應告知陳情人。

第一百七十一條 (C)

    

  受理機關認為人民之陳情有理由者,應採取適當之措施;認為無理由者,應通知陳情人,並說明其意旨。  受理機關認為陳情之重要內容不明確或有疑義者,得通知陳情人補陳之。

第一百七十三條 (D)    ...

【評論主題】24 關於國家賠償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B)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自請求權人實際知悉賠償義務機關時起算 (C)因公共設施之管理有欠缺所生之國家賠償責

【評論內容】第七條 (A)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前項賠償所需經費,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第八條(B)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五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 國賠第三條

第十一條 (D)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評論主題】21 關於訴願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致相對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 1 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 定期間內所為 (B)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C)訴

【評論內容】

第九十八條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A)

第七十七條 (B)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五十...

【評論主題】17 有關行政罰之裁處時效,原處罰因訴願被撤銷,而須另為裁處,其裁處時效期間應如何起算?(A)自原裁處之日起算 (B)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C)自違反行為之日起算 (D)自原裁處被撤銷之日起算

【評論內容】

第二十七條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  前條第二項之情形,第一項期間自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日起算。  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第一項期間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評論主題】19 有關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規則,係指上級對下級機關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之規定 (B)行政規則,乃係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規定 (C)屬解釋性規定之行政規則

【評論內容】

第一百五十九條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A)(B)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D)

第一百六十條

      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C)

【評論主題】18 有關代履行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代履行係對於公法上可代替行為義務不履行之行政執行手段 (B)代履行之執行機關為行政執行分署 (C)代履行得採取斷水斷電之方式來執行 (D)若代履行無效果,應

【評論內容】

第二十九條 (A)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執行機關得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

【評論主題】15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與實務見解,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替代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如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之一方 所明知者,為無效 (B)行政契約當事人一

【評論內容】

第一百四十二條   (A)

    

  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為無效者。  二、與其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違法原因,並為締約雙方所明知者。  三、締結之和解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者。  四、締結之雙務契約,未符合第一百三十七條之規定者。

第一百四十八條 (B)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屬於行政程序法所規定之行政處分附款的種類?(A)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B)負擔 (C)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 (D)註記法律規定之內容

【評論內容】

第九十三條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  前項所稱之附款如下:  一、期限。  二、條件。  三、負擔。  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評論主題】13 市政府因應嚴重天災,通知古蹟所有人辦理緊急修復。該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A)事實行為 (B)行政命令 (C)行政處分 (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

第九十二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種情形,行政機關於作成行政處分時,原則上應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A)核發建築許可 (B)核定稅捐之行政處分 (C)為避免處分相對人潛逃出境所為之限制出境處分 (D)公務人員之免職

【評論內容】第一百零三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  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  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  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  六、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  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  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

【評論主題】2 《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下列選項最接近其意旨的是: (A)安貧樂道 (B)自立自強 (C)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D)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評論內容】「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由於素位而行,不論在何種分位上,都能盡所應盡之職分,放在每一境況都能安分守己,不會有出位之思

【評論主題】3 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脇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是其故何也?君說之,故臣能為之也。 (《墨子‧兼愛》) 下列選項,何者最符合本文旨意? (A)倚官挾勢

【評論內容】從前晉文公喜歡士人穿不好的衣服,所以文公的臣下都穿著母羊皮縫的裘,圍著牛皮帶來掛佩劍,頭戴熟絹作的帽子,(這身打扮)進可以參見君上,出可以往來朝廷。這是什么緣故呢?因為君主喜歡這樣,所以臣下就這樣做。從前楚靈王喜歡細腰之人,所以靈王的臣下就吃一頓飯來節食,收著氣然后才系上腰帶,扶著墻然后才站得起來。等到一年,朝廷之臣都(饑瘦得)面有深黑之色。這是什么緣故呢?因為君主喜歡這樣,所以臣下能做到這樣。從前越王句踐喜愛士兵勇猛,訓練他的臣下時,先把他們集合起來,(然后)放火燒船,考驗他的將士說:「越國的財寶全在這船里。」越王親自擂鼓,讓將士前進。將士聽到鼓聲,(爭先恐后),打亂了隊伍,蹈火而死的人,近臣達一百人有余。越王于是鳴金讓他們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