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中申請閱覽卷宗,下列何者非屬法定得不予許可之事由?
(A)涉及國防機密,有保密之必要時
(B)涉及軍事機密,有保密之必要時
(C)涉及外交機密,有保密之必要時
(D)涉及政黨機密,有保密之必要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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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lice】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46條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行政機關對前項之申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拒絕︰一、行政決定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文件。二、涉及國防、軍事、外交及一般公務機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要者。三、.....看完整詳解

艾薇兒】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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