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e Lin】評論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2 月 01 日28 下列有關外國人收容之敘述,何者錯誤?(A)受收容人破壞收容所秩序時,應先制止,並得作成禁止會面之處置→§5 收容處所於受收容人入所時,應告知受收容人遵守下列事項:五、不得有違抗管理命令或妨害收容秩序之行為;§6 收容處所對違反前條第一項應遵守事項之受收容人,應先予以制止,並得施以下列必要之處置:四、禁止會見(B)受收容人1日會見親友之次數以3次為限,每次會面30分鐘為限→§10 受收容人得會見親友。會見時間以三十分鐘為限;§11 申請會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收容處所得拒絕之;經核准者,收容處所得停止之:一、受收容人於同日已會見親友二次(C)受收容人罹患...
【asia98741】評論
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A) 第 6 條收容...
【gavin821230】評論
一日2次,每次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