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4 依戶籍法規定,各級中等以上學校應每年編造當年畢(結)業及新生名冊,通報下列何機關?(A)各區(鄉、鎮、市)公所 (B)教育部 (C)內政部 (D)縣(市)政府

【評論內容】

戶籍法 

第 73 條

各級中等以上學校應每年編造當年畢(結)業及新生名冊,通報中央主管機關。但國民中學新生名冊,得免通報。

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評論主題】10 大陸委員會統籌辦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事項;協議內容如具有專門性、技術性,以各該主管機關訂定為宜者,如何辦理? (A)由各該主管機關會同大陸委員會辦理 (B)由各該主管機關逕為辦理 (C)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4-2 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辦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事項;協議內容具有專門性、技術性,以各該主管機關訂定為宜者,得經行政院同意,由其會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前項經行政院同意之各該主管機關,得委託第四條所定機構或民間團體,以受託人自己之名義,與大陸地區相關機關或經其授權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簽署協議。本條例所稱協議,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所簽署之文書;協議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同意紀錄、附錄及其他附加文件,均屬構成協議之一部分。

【評論主題】46香港地區居民在臺灣逾期居留未滿幾日,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可依相關規定繳納罰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A)三十日(B)四十五日(C)二個月(D)一年

【評論內容】

港澳條例

第 14-2 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第47條之1規定處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定居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一年。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者為公務護照之適用對象?(A)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公務之人員及其眷屬 (B)外國政府派駐我國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 (C)政府間國際組織之我國籍職員及其眷屬 (D)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國籍職

【評論內容】

(A)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公務之人員及其眷屬→禮遇簽證

(B)外國政府派駐我國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外交簽證

(D)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國籍職員應我國政府邀請來訪者及其眷屬→禮遇簽證

【評論主題】28 臺灣地區人民具有政務人員、直轄市市長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組成此審查會之相關機關不包含下列何者? (A)國家安全局 (B)國防部 (C)大陸委

【評論內容】

兩岸條例 

第9條 第四項

臺灣地區人民具有下列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A)、法務部(D)及大陸委員會(C)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

一、政務人員、直轄市長。

二、於國防、外交、科技、情報、大陸事務或其他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人員。

三、受前款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

四、前三款退離職未滿三年之人員。

五、縣(市)長。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者非屬申請居留簽證之目的?(A)就學 (B)尋職 (C)投資 (D)傳教弘法

【評論內容】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 13 條 第...

【評論主題】19 下列何者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所稱之主管機關?(A)行政院 (B)大陸委員會 (C)內政部 (D)內政部移民署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內政部 (第2條)臺灣地...

【評論主題】17 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之相關規定處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永久居留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多久期間? (A)一個月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1條 第三項

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第85條第四款規定處罰後,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永久居留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1年。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並非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一條之立法目的?(A)打擊人口販運 (B)保障人權 (C)確保國家安全 (D)統籌入出國管理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1 條

為統籌入出國管理(D),確保國家安全(C)、保障人權(B);規範移民事務,落實移民輔導,特制定本法。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種登記無論如何均應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A)民國 97 年 5 月 23 日以後結婚者 (B)離婚登記 (C)認領登記 (D)監護登記

【評論內容】

(A)戶籍法 第33條 第一項

結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但於中華民國97年5月22日以前(包括97年5月22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B)戶籍法第34條 但書: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離婚,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C)戶籍法 第30條 認領登記,以認領人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

(D)戶籍法 第35條第一項 監護登記,以監護人為申請人。

【評論主題】28 依戶籍法規定,查記教育程度,逕為註記應依據之資料,不包括下列何者?(A)新生教育程度查記名冊 (B)當事人之申請提供之資料 (C)戶政人員口頭查詢或相關機關提供之資料 (D)各級小學以上學校通報

【評論內容】

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第一項

依本法第72條規定查記教育程度,應依各級中等以上學校通報之畢(結)業及新生教育程度查記名冊(A)、當事人之申請(B)、戶政人員口頭查詢或相關機關提供之資料(C),逕為註記。

【評論主題】19 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而換領者,應向下列那一個戶政事務所申請?(A)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B)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 (C)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D)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

【評論內容】

戶籍法 第61條

國民身分證之初領、補領、換領及全面換領,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初領、補領或全面換領: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換領: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有毀損或更換相片之情形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評論主題】25 依戶籍法規定,應分製各種統計表之機關,不包括下列何者?(A)中央主管機關 (B)地方主管機關 (C)戶政事務所 (D)區(鄉、鎮、市)公所

【評論內容】

戶籍法

第 74 條

I.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應分製各種統計表。

(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II.前項統計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戶政事務所應按期層送該管上級機關;必要時,得辦理其他戶口統計調查。

【評論主題】23 關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為時因心智缺陷且欠缺辨識能力者,應為監護登記 (B)對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委託監護人者,應為監護登記 (C)精神障礙致

【評論內容】

1. 監護登記:

戶籍法 11條

對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設置、選定、改定、酌定、指定或委託監護人者,應為監護登記。

民法第14條第一項: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2. 輔助登記:

戶籍法 12條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之情事,經法院為輔助之宣告者,應為輔助登記。

民法第15條之1: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輔助之宣告。

【評論主題】22 關於結婚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一方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在國內結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結婚登記 (B)未成年人結婚,應先經家事法院認可後,始得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 (C)結婚登記應由雙方當

【評論內容】

(A) 戶籍法 第26條

戶籍登記之申請,應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二、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者不是戶籍法規定之死亡登記申請人?(A)檢察官 (B)配偶 (C)親屬 (D)經理殮葬之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第36條

死亡登記,以配偶(B)、親屬(C)、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D)、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為申請人。

【評論主題】21 關於家、戶與戶籍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戶籍登記,以家長、親屬團體與親屬會議共同決議後始得進行登記 (B)一人不得同時有二戶籍 (C)超過 70 歲且單獨生活者,不得成為一戶,但得與親屬團

【評論內容】

(A)戶籍登記,以家長、親屬團體與親屬會議共同決議後始得進行登記(符合戶籍法登記事項,得為登記)

(B)一人不得同時有二戶籍

戶籍法 第3條第三項:一人同時不得有二戶籍。.

(C)超過 70 歲且單獨生活者,不得成為一戶,但得與親屬團體協議後,合戶登記之

戶籍法 第3條第二項:在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長或主管人為戶長;單獨生活者,得為一戶並為戶長。

(D)不具親屬關係者,不得登記為同一戶籍

共同事業戶不須有親屬關係,仍得為同一戶籍。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為收養登記之申請人?(A)認可收養之法院 (B)收養人或被收養人 (C)本生父母及收養人 (D)僅限收養人

【評論內容】

戶籍法 第 31 條

收養登記,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

【評論主題】14 有關遷出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遷出原鄉 3 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B)出境 2 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C)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 (D)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

【評論內容】

(D) 戶籍法 第 16 條

III.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不用遷出登記)

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評論主題】10 全戶之遷徙登記,應以下列何者為申請人?(A)戶長 (B)同戶之所有人口 (C)同戶之任一成年人口 (D)同戶之任一人口

【評論內容】

戶籍法 第41條

I.遷徙登記,以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

II.全戶之遷徙登記,以戶長為申請人。

【評論主題】7 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交付戶籍謄本,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戶籍法所稱之利害關係人?(A)借款債權已屆清償期,經債權人催告仍不返還,債權人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債務人之戶籍謄本 (B)於民事訴訟進行中,原

【評論內容】

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

一、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

   (一)當事人。

   (二)利害關係人。

   (三)受委託人。

二、第一點第二款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A)

    (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C)

    (三)訴訟繫屬之當事人,經法院通知提出其他當事人戶籍資料。(B)

    (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

    (五)戶長與戶內人口。但寄居人口不在此限。(D)

    (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評論主題】2 依戶籍法相關規定,關於戶口調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為辦理戶籍登記,得先清查戶口 (B)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戶口調查者,處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9 千元以下罰鍰 (C)

【評論內容】(C)戶口調查應查記戶內居住之所有現住人口居住已滿或預期居住三個月以上之現住人口。戶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 有關姓名登記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國民於戶籍登記姓名時,亦得使用通用字典或國語辭典所列以外之自創文字 (B)戶籍登記之姓名,僅以一個為限 (C)臺灣原住民得以其傳統姓名為戶籍登記 (D)外國

【評論內容】

(A)國民於戶籍登記姓名時,亦得不得使用通用字典或國語辭典所列以外之自創文字

姓名條例第2條

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歸化或護照時,應取用中文姓名,並應使用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或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中所列有之文字。

姓名文字未使用前項所定通用字典或國語辭典所列有之文字者,不予登記。

【評論主題】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者完全不屬於立法院之議會自治或議會自律的範圍?(A)立法院為行使調查權,委任不具立法委員身分之相關專業人士,其所應具備之能力、資格審查及選任所 應遵循之程序 (B

【評論內容】(A).釋字第585號所欲調查之事項具高度專業性質,由立法委員組成之調查委員會無法進行有效之調查時,始得經院會決議就一定事項之調查制定特別法,委任不具立法委員身分之相關專業人士,協助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上開委員所應具備之能力、資格審查及選任所應遵循之程序,雖屬立法院議會自治之事項,惟仍應以法律明定,其任命則應經院會決議後由立法院院長為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 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之權限,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具有下列那一種國家公權力之性質?(A)國防權 (B)司法權 (C)監察權 (D)行政權

【評論內容】釋字第436 號解釋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者,亦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其發動與.....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8外國人因同鄉以代辦工作簽證為名,招募來臺非法工作經查獲後,主管機關得為何種處置?(A)為偵辦與審理案件,得延長其停(居)留許可 (B)得為專案許可被害人居留 (C)因被害人已經非法工作,不得給予申

【評論內容】

題目:招募來台非法工作→無合法有效之停留、居留許可

(A)為偵辦與審理案件,得延長其臨時停(居)留許可

人口販運防治法 第28條 第1項

人口販運被害人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經核發六個月以下效期之臨時停留許可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案件偵辦或審理情形,延長其臨時停(居)留許可。

(B)得為專案許可被害人居留停留

專案許可:人口販運防治法 第28條 第3項

人口販運被害人因協助偵查或審判而於送返原籍國(地)後人身安全有危險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專案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其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者,得申請永久居留。專案許...

【評論主題】3關於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民國 95 年 9 月 26 日前合法設立且營業項目有婚姻媒合業登記之公司,自 96 年 11 月 30 日修正條 文施行屆滿 1 年之日起,不得

【評論內容】

(D)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9條

I.財團法人及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應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並定期陳報媒合業務狀況。

II.前項法人應保存媒合業務資料五年,對於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評論主題】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契約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祭祀公業之設立及存續,涉及設立人及其子孫之結社自由,與契約自由無涉 (B)法律禁止公職人員與其服務之機關為買賣等交易行為,就該公職人員而

【評論內容】J728理由書 第二段祭祀公業係由設立人捐助財產,以祭祀祖先或其他享祀人為目的之團體(祭祀公業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參照)。其設立及存續,涉及設立人及其子孫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題組】 44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NOT true about the fifth pocket of the five-pocket pant

【評論內容】

Pantswith the tiny pocket are called “five-pocket pants,” but the tiny pocket isn’t actually the fifth one. The fifth pocketis actually on the back-left, added to Levi’s 501 jeans in 1901.

【評論主題】26 有關公文書之制作,下列何者正確?(A)文書由公務員制作者,無須簽名 (B)公務員制作之文書,不得竄改或挖補 (C)勘驗不得制作圖畫或照片附於筆錄 (D)受訊問人及在場之辯護人得請求將筆錄作廢

【評論內容】

(A)文書由公務員制作者,無須簽名

第 39 條

文書由公務員制作者,應記載制作之年、月、日及其所屬機關,由制作人簽名。

(C)勘驗得制作圖畫或照片附於筆錄

第 42 條 第3項

勘驗得制作圖畫或照片附於筆錄。

(D)受訊問人及在場之辯護人得請求將筆錄作廢

第44條 第2項

受訊問人就前項筆錄中關於其陳述之部分,得請求朗讀或交其閱覽,如請求將記載增、刪、變更者,應附記其陳述。

【評論主題】26.警察詢问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甲時,漏未告知其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进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甲自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的自白無證據能力 (B)甲的自白有無證據能力,取決於警察是否出於惡意,甲自白是

【評論內容】

§158-2

I. 違背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之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但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不在此限。

II.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或第二項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32.基於同一犯意而在場所上、時間上相接近之條件下所為的數個同種舉止,學說上稱此為何?(A)集合犯(B)繼續犯(C)接續犯(D)牽連犯

【評論內容】(A)集合犯→例:§195偽造貨幣罪(B)繼續犯→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甲冒充與我國有邦交之乙國外交部人員,並出示偽造之證件,向丙謊稱可受理移民該國手續,致丙信以為真,而交付相關文件。甲昌充的行為應如何處斷?(A)甲成立詐欺罪(B)甲成立偕行公務員職權罪(C)甲成立

【評論內容】

刑法 

§158 僭行公務員職權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1.刑法第1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下列何者不屬於拘東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A)強制治療(B)感化教育(C)強制工作(D)保護管東

【評論內容】

刑法 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

§86 感化教育

§87 監護處分

§88.89 禁戒處分

§90 強制工作

§91-1 強制治療

【評論主題】38.關於警察之到場詢問通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 (B)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證人到場詢問 (C)到場通知書

【評論內容】

(D) 經合法通知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71

(E) 證人被告因傳喚到場者,除確有不得已之事故外,應按時訊問之。§74

【評論主題】31.下列何種情形,屬於「視為撤銷羈押」?(A)羈押期間已滿,仍未經起訴者 (B)羈押之被告受緩起訴處分者(C)羈押之被告,經諭知無罪者 (D)羈押之被告懷孕時(E)羈押之被告,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

【評論內容】

當然撤銷羈押

1. §107 I. 羈押於其原因消滅時,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

2. §109 案件經上訴者,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但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視為撤銷羈押

1. §108

I. 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二月,審判中不得逾三月。但有繼續羈押之必要者,得於期間未滿前,經法院依第一百零一條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之規定訊問被告後,以裁定延長之。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五日前聲請法院裁定。

II.前項裁定,除當庭宣示者外,於期間未滿前以正本送達被告者,發生延長羈押之效力。羈押期滿,延長羈押之裁定未經合法送達者,視為撤銷...

【評論主題】27.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636 號解釋,現行刑事訴訟程序規定之證人義務,以下說明何者正確?(A)到場義務 (B)陳述義務(C)守密義務 (D)真實義務(E)誠實義務

【評論內容】

J636

理由書 第11段 

刑事案件中,任何人(包括檢舉人、被害人)於他人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皆有為證人之義務,證人應履行到場義務、具結義務、受訊問與對質、詰問之義務以及據實陳述之義務(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一百六十六條之六第一項、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二項、第一百八十七條至第一百八十九條參照)。

參考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636

【評論主題】21.甲與 A 共買大樂透中獎百萬元,但甲向 A 推說代購彩券遺失,卻交給妻乙由其兌領獎金。另妻乙知悉夫甲與 A 共買,但不知彩券遺失之說。試問依實務見解,甲、乙該當罪責?(A)甲成立侵占罪 (B)甲

【評論內容】

(B)第 339 條

I.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II.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III.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12.《刑法》第 47 條第 1 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違反下列何項正當程序論理?(A)法律明確性原則 (

【評論內容】

J775

解釋文: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不生違反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問題。惟其不分情節,基於累犯者有其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立法理由,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59條所定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個案,其人身自由因此遭受過苛之侵害部分,對人民受憲法第8條保障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參考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75

【評論主題】18.司法院釋字第 631 號解釋,有關監聽法制正當程序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法律明確規範為已足 (B)檢察官乃獨立客觀司法機關(C)強調應符合重罪原則 (D)司法審查應於實施前事先為之

【評論內容】

J631

(C)理由書 第四段

倘確有核發通訊監察書之必要時,亦應謹守最小侵害原則,明確指示得為通訊監察之期間、對象、方式等事項,且隨時監督通訊監察之執行情形,自不待言。

(D)理由書 第四段

是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為犯罪偵查目的,而有監察人民秘密通訊之需要時,原則上應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方符憲法上正當程序之要求。

參考網址: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631

【評論主題】8. Uber 司機甲因過年期間生活作息紊亂,大年初六開工上班時精神不濟,為了提神,喝了 2 瓶保力達 P 後,開始一天工作。孰料保力達 P 仍然不夠力,途中不時精神恍惚,突然不小心撞擊清晨路跑的乙。

【評論內容】

第 185-3 條

I,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II.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III.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評論主題】10 大陸委員會統籌辦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事項;協議內容如具有專門性、技術性,以各該主管機關訂定為宜者,如何辦理? (A)由各該主管機關會同大陸委員會辦理 (B)由各該主管機關逕為辦理 (C)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4-2 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籌辦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事項;協議內容具有專門性、技術性,以各該主管機關訂定為宜者,得經行政院同意,由其會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辦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前項經行政院同意之各該主管機關,得委託第四條所定機構或民間團體,以受託人自己之名義,與大陸地區相關機關或經其授權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簽署協議。本條例所稱協議,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所簽署之文書;協議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同意紀錄、附錄及其他附加文件,均屬構成協議之一部分。

【評論主題】19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其在臺灣地區之保證人責任,不包括下列何者?(A)被保證人有依法須強制出境情事,應協助有關機關將被保證人強制出境 (B)負責被保證人居留期間之生活 (C)與被保證

【評論內容】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第 19 條

I. 前條保證人之責任如下:

   一、保證被保證人確係本人,無虛偽不實情事。(D)

   二、負責被保證人居留期間之生活。(B)

   三、被保證人有依法須強制出境情事,應協助有關機關將被保證人強制出境。(A)

II. 被保證人在辦妥居留手續後,其保證人因故無法負保證責任時,被保證人應於一個月內更換保證人。

III. 保證人未能履行第一項所定之保證責任或為不實保證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三年至五年內不予受理其擔任保證人。

【評論主題】23 外國人申請臨時入國經許可者,發給臨時停留許可證,許可證上無須載明下列何種事項?(A)臨時入國者之身分 (B)指定離境之運輸工具 (C)停留期間 (D)停留地區

【評論內容】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第 7 條I. 外國人申請臨時入國經許可者,發給臨時停留許可證,並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臨時入國者之姓名、國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臨時入國停留地址;兼具我國國籍者,並加註其中文姓名。(A) 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三、停留期.....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 香港或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之主管機關,為下列何者?(A)大陸委員會 (B)行政院 (C)內政部 (D)外交部

【評論內容】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6 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其有關規範為何?(A)香港或澳門居民合法停留者,得自由工作 (B)香港或澳門居民獲准居留者,得自由工作 (C)準用就業服務法有關本國人聘僱之規定 (D)準用就

【評論內容】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3 條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準用就業服務法第五章至第七章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4 主管機關於實施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工作之前,應經過何種程序?(A)行政院決議 (B)立法院決議 (C)內政部與主管機關共同決議 (D)勞動部與主管機關共同決議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5 條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3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其所適用對象,不包括下列何者?(A)定居 (B)居留 (C)團聚 (D)觀光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第 3 條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C)、居留(B)或定居(A)者,應按捺.....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 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其法律效果:(A)擬制為真正 (B)推定為真正 (C)視其為真正 (D)認定為真正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7 條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6 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下列何者無固定之任期?(A)總統、副總統 (B)行政院院長 (C)縣市議員 (D)考試委員

【評論內容】

(A) 憲法增修條文 第二條 第六項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

(C) 地方制度法 第33條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D) 考試院組織法 第 3 條 第二項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四年。

【評論主題】34. 設有甲男(15 歲,未婚)與乙女(50 歲,未婚)兩情相悅,且堅信愛情不分年齡,遂有親密之性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兩人皆無罪 (B) 兩人皆有罪 (C) 甲無罪,乙有罪 (D) 甲有

【評論內容】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16. 甲擔任公司採購,因私下收受廠商金錢,而以較高的價格向該廠商採購貨物一批,甲應構成:(A) 受賄罪 (B) 準受賄罪 (C) 背信罪 (D) 無罪

【評論內容】

§342 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2.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得適用我國刑法制裁:(A) 我國公務員侵占遺失物 (B) 我國公務員施用毒品(C) 國人傷害國人 (D) 國人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外國人

【評論內容】

(A) 第6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    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    十四條之瀆職罪。

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

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

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

(B)第5條 第8款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及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

(C)(D) 第7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5.甲意圖散布於眾,傳述他人「未婚生子」之事,甲應論以何罪?(A)妨害自由罪(B)誹謗罪(C)公然侮辱罪(D)妨害信用罪。

【評論內容】

§310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 有關公文製作及撰擬要領,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 簽與函稿撰擬分為「先簽後稿」、「簽稿併陳」、「以稿代簽」 (B) 機關首長因故不能視事,由代理人代行首長職務時,其機關公文由代行人簽署 (C)

【評論內容】

公文程式條例

第 4 條

機關首長出缺由代理人代理首長職務時,其機關公文應由首長署名者,由代理人署名。

【評論主題】41 下列何種情形得依訴願法提起訴願?(A)公務員不服服務機關對其作成年終考績丙等之評定 (B)人民申請營業許可,主管機關逾 2 個月仍未為准否之決定 (C)政府採購案廠商不服招標機關就其所提採購異議

【評論內容】

訴願法

第二條 課予義務訴願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

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評論主題】8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委辦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委辦事項得由國家或其他上級地方自治團體交付辦理 (B)地方自治團體執行委辦事項,受上級政府指揮監督 (C)委辦事項由地方自治團體負行政執行

【評論內容】

(D) 地方制度法 §29

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評論主題】10 The Rukai tribe people, with a population of only 11,000, live in the mountainous southern region

【評論內容】

(A) reassured 使安心(B) registered 註冊、登記(C) rehearsed 排演(D) renowned 著名的

【評論主題】15 A ship with more than 600 migrants was operated by a charity organization, which was refused to _

【評論內容】(A) dock 在此處為動詞 → 進港(B) explore 探索(C)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4 臺灣原住民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之符號系統,係由下列何機關提供?(A)教育部 (B)內政部 (C)原住民族委員會 (D)文化部

【評論內容】

第 6 條

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以當事人申報者為準。臺灣原住民羅馬拼音之符號系統,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

外國人、無國籍人歸化我國國籍者,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以當事人申報者為準。

【評論主題】21 關於結婚登記與離婚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結婚登記,應以雙方當事人及其父母,共同為申請人(B)兩願離婚登記,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C)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D

【評論內容】

第 33 條

結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A)為申請人。但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前(包括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D)為申請人。

前項但書情形,必要時,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得請相關機關協助查證其婚姻真偽,並出具查證資料。

第 34 條

離婚登記,以雙方當事人(B)為申請人。但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調解或和解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C)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不屬於戶籍法規定中,關於父母子女間之身分登記事項?(A)父母子女未於同一地共同生活之居住地登記 (B)非婚生子女之認領登記(C)收養登記 (D)終止收養登記

【評論內容】

第 4 條

戶籍登記,指下列登記:

一、身分登記:

(一)出生登記。

(二)認領登記。(B)

(三)收養、終止收養登記。(C) (D)

(四)結婚、離婚登記。

(五)監護登記。

(六)輔助登記。

(七)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八)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九)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二、初設戶籍登記。

三、遷徙登記: (D)

(一)遷出登記。

(二)遷入登記。

(三)住址變更登記。

四、分(合)戶登記。

五、出生地登記。

六、依其他法律所為登記。

【評論主題】9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行政機關權限委託或委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B)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委任不相隸屬之機關執行(C)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 15 條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

行政機關執行之。

前二項情形,應將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

新聞紙。

第 16 條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

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5

【評論主題】15.關於罰金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罰金為主刑之一種,得單獨宣告(B)科處罰金時,除審的刑法第57條各款事由外,並應審酌犯罪行為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利益(C)罰金刑應於裁判確定後2個月內完纳,不

【評論內容】

(B). 

§58 科罰金時,除依前條規定外,並應審酌犯罪行為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如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D)

§51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

一、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

二、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三、宣告多數無期徒刑者,執行其一。

四、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六、宣告多數拘役者,比照前款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一百二十日。

七、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

八、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

九、依第五款至前款所定之刑,併執行之。但應執行者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拘役時,不執行拘役。

【評論主題】26.警察詢问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甲時,漏未告知其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进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甲自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的自白無證據能力 (B)甲的自白有無證據能力,取決於警察是否出於惡意,甲自白是

【評論內容】

§158-2

I. 違背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之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但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不在此限。

II.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或第二項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25.司法警察持案由記載為槍炮的搜索票進入民宅搜索,過程中卻在衣櫃内發現毒品海洛英兩包,警察該如何處理?(A)因已超過搜索票的範圍,故禁止扣押 (B)若得該民宅主人同意後,可以扣押(C)需立即請示原簽

【評論內容】

§137 附帶扣押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或扣押時,發現本案應扣押之物為搜索票或扣押裁定所未記載者,亦得扣押之。

【評論主題】22.依刑事訴訟法,在下列何種情形,程序主導機關無為被告指定辯護人的義務?(A)偵查中,因為被告是低收入戶 (B)偵查中,被告因為精神障礙無法完全陳述(C)偵查中,對被告開啟羈押審查程序 (D)被告明

【評論內容】

§31

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三、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B)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A)

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

§31-1

I. 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但等候指定辯護人逾四小時未到場,經被告主動請求訊問者,不在此限。(C)

§455-5

I. 協商之案件,被告表示所願受科之刑逾有期徒刑六月,且未受緩刑宣告,其未選任辯護人者,法院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辯護人,協助進行協商。(D)

【評論主題】32.基於同一犯意而在場所上、時間上相接近之條件下所為的數個同種舉止,學說上稱此為何?(A)集合犯(B)繼續犯(C)接續犯(D)牽連犯

【評論內容】

(A)集合犯→例:§195偽造貨幣罪(B)繼續犯→例:§302私行拘禁罪

(C)接續犯→例:§320竊盜罪

【評論主題】17.甲冒充與我國有邦交之乙國外交部人員,並出示偽造之證件,向丙謊稱可受理移民該國手續,致丙信以為真,而交付相關文件。甲昌充的行為應如何處斷?(A)甲成立詐欺罪(B)甲成立偕行公務員職權罪(C)甲成立

【評論內容】

刑法 

§158 僭行公務員職權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23.甲侵入民宅涉犯強制性交罪,於離開犯罪現場時雖極力掩飾行蹤,但其背影仍經門口監視錄影機拍攝,警方旋即公布該錄影帶並懸賞 10 萬元,徵求提供影中人之線索。試問有關刑法自首條文規範,以下何項說明該當

【評論內容】

1. 刑法 第 62 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2. 《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65號判例》

自首以對於未發覺之罪投案而受裁判為要件,雖其方式雖不限於自行投案,即託人代理自首或向非偵查機關請其轉送,亦無不可。

【評論主題】4. 有關公文統一用字用語,下列何者為非?(A) 「鈞、大、貴」為稱謂語 (B)「檢送、檢發」用於上行文 (C) 「公布」法令 (D) 會議「紀錄」

【評論內容】

檢陳、附陳:對上級機關檢送附件

檢送、檢附、附送、附:對平行或下級機關檢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