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罰鍰。該罰鍰由那一機關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之?
(A)財政部關務署
(B)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C)內政部移民署
(D)海岸巡防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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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sia98741】評論

限制或禁止區域之公告:國防部經扣留之開罰...

蕭瑜亭】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80-1 條大陸船舶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前項所定之罰鍰,由海岸巡防機關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之。第 32 條第1項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之防衛處置。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第 32 條 第一項

popo】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