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其所適用對象,不包括下列何者?
(A)定居
(B)居留
(C)團聚
(D)觀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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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sia98741】評論

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第 3 條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C)、居留(B)或定居(A)者,應按捺.....

Kate Lin】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7 月 24 日第10-1條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C)、居留(B)或定居(A)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10 月 19 日第3條 第1項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C)、居留(B)或定居(A)者,應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按捺指紋或經按捺指紋核對認定身分不符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已許可者,撤銷其許可。

syuan】評論

補充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幾歲不予按捺指紋並建檔 未滿6歲,不予按捺指紋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 6歲以上(含),應按捺指紋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