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主管機關於實施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工作之前,應經過何種程序?
(A)行政院決議
(B)立法院決議
(C)內政部與主管機關共同決議
(D)勞動部與主管機關共同決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12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asia98741】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5 條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

123】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在附則裡面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gavin821230】評論

兩岸要「通商」、「通航」、「來工作」都必須經過立法院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