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甲冒充與我國有邦交之乙國外交部人員,並出示偽造之證件,向丙謊稱可受理移民該國手續,致丙信以為真,而交付相關文件。甲昌充的行為應如何處斷?
(A)甲成立詐欺罪
(B)甲成立偕行公務員職權罪
(C)甲成立妨害公務罪
(D)甲成立背信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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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sia98741】評論

刑法 §158 僭行公務員職權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棒!】評論

★★★★★★★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