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基於同一犯意而在場所上、時間上相接近之條件下所為的數個同種舉止,學說上稱此為何?
(A)集合犯
(B)繼續犯
(C)接續犯
(D)牽連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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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sia98741】評論

(A)集合犯→例:§195偽造貨幣罪(B)繼續犯→例:§302私行拘禁罪(C)接續犯→例:§320竊盜罪

蔡旻紘】評論

接續犯: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

棒!】評論

連續犯之成立,除主觀上須基於一個概括之犯意 外,客觀上須先後數行為,逐次實施而具連續性,侵害數個同性質之法益,其每 一前行為與次行為,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可以分開,在刑法評 價上,各具獨立性,每次行為皆可獨立成罪,構成同一之罪名,始足當之;如數 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 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 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