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何者得以非「律師」行之?
(A)告訴代理人
(B)自诉代理人
(C)偵查中選任之辯護人
(D)告诉人聲請交付審判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李明傑】評論

刑事訴訟法271-1:告訴人得於審判中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但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本人到場。前項委任應提出委任書狀於法院,並準用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但代理人為非律師者於審判中,對於卷宗及證物不得檢閱、抄錄或攝影。

seachild】評論

刑事訴訟法271-1:告訴人得於審判中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但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本人到場。前項委任應提出委任書狀於法院,並準用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但代理人為非律師者於審判中,對於卷宗及證物不得檢閱、抄錄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