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第238條(告訴乃論之撤回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238條(告訴乃論之撤回告訴) 告訴...
【研究僧 Anos】評論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定有明文。 準此,得撤回告訴之人限於有告訴權且已經實行告訴之人,始得撤回告訴。 又撤回告訴之案件,僅限於告訴乃論之罪,而撤回告訴之時期須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