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告诉乃論之罪,告诉人最晚可撤回告訴的時點為何?
(A)司法警察移送檢察官前
(B)檢察官向法院起訴前
(C)書記官朗讀案由前
(D)第一審言词辯論终結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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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amoler Teac】評論

第238條(告訴乃論之撤回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238條(告訴乃論之撤回告訴)  告訴...

研究僧 Anos】評論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定有明文。 準此,得撤回告訴之人限於有告訴權且已經實行告訴之人,始得撤回告訴。 又撤回告訴之案件,僅限於告訴乃論之罪,而撤回告訴之時期須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