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0 甲與乙同居共住多年,同居期間,甲繼續扶養乙。甲死亡時,乙無法獨立維生。乙對甲之遺產,得主張以下何種權利?(A)遺贈交付請求權 (B)繼承回復請求權(C)酌給遺產請求權 (D)分割遺產請求權
【評論內容】
民法第1149條:「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評論主題】20 甲與乙同居共住多年,同居期間,甲繼續扶養乙。甲死亡時,乙無法獨立維生。乙對甲之遺產,得主張以下何種權利?(A)遺贈交付請求權 (B)繼承回復請求權(C)酌給遺產請求權 (D)分割遺產請求權
【評論內容】
民法第1149條:「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評論主題】32 下列何種情形中,甲之行為不構成刑法第 339 條之 4 規定之加重詐欺罪?(A)甲、乙、丙三人共謀電話詐欺,由甲負責架設打電話機房、乙負責撥打電話詐騙被害人,丙則與被 害人見面取得騙款 (B)甲
【評論內容】理由如下: 1. 本款立法理由謂「多人共同行使詐術手段,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此 處之「共同行使」之用語,應指共同正犯,不應包含參與犯(教唆犯 與幫助犯),否則應表述為「多人參與行使詐術」。
【評論主題】32 甲因欠繳稅款致名下房屋遭行政執行分署查封,甲不服,依實務見解如何處理? (A)甲聲明異議未果後,不得續行救濟 (B)甲聲明異議未果後,應踐行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 (C)甲聲明異議未果後,得
【評論內容】
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 4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行政執行依其性質貴在迅速,如果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提起撤銷訴訟,必須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之聲明異議及訴願程序後始得為之,則其救濟程序,反較對該執行命令所由之執行名義行政處分之救濟程序更加繁複,顯不合理。又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聲明異議,並非向行政執行機關而是向其上級機關為之,此已有由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進行行政內部自我省察之功能。是以立法者應無將行政執...
【評論主題】4 關於行政機關訂定裁量基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能實踐具體個案正義 (B)須顧及法律適用之一致性及符合平等原則 (C)須遵循法律授予裁量權之目的及範圍 (D)須有授權訂定裁量基準之法律規定
【評論內容】【判例字號】93年判字第309號【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25日【案由】營業稅 行政機關為行使法律所授與裁量權,在遵循法律授權目的及範圍內,必須實踐具體個案正義,惟顧及法律適用之一致性及符合平等原則,乃訂定行政裁量準則作為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之基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 甲為有機小農,有萬坪農地一筆,其上蓋有農舍一棟,並種植千株梨樹與樟樹一棵,在樟樹下已長期蓋有一座足以遮風避雨之涼亭,另又臨時搭設可移動之工作帳篷一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工作帳篷為獨立之動
【評論內容】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6232號判例:「...未與土地分離之樹木,依民法第66條第2項之規定,為土地之構成部分,與同條第1項所稱之定著物為獨立之不動產者不同...」,故樹木非定著物
【評論主題】10 實行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前,應先確定其所擔保之債權。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不得約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方法 (B)擔保債權所由發生之法律關係經終止或因其他事由而
【評論內容】
原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得約定變更第八百八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所定債權之範圍或其債務人。 前項變更無須得後次序抵押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同意。 最高限額抵押權得約定其所擔保原債權應確定之期日,並得於確定之期日前,約定變更之。 前項確定之期日,自抵押權設定時起,不得逾三十年。
【評論主題】21 下列關於民法袋地通行權之敘述,何者錯誤?(A)土地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之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 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B)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之必要範圍
【評論內容】民法第789條規定:
【評論主題】20 甲有 1 間合法工廠,因向乙借錢周轉而將工廠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後來又緊臨工廠增設獨立倉庫 1 間,當甲無法清償債務時,乙實行抵押權時,就該增建之倉庫應如何處理? (A)乙得聲請成為共有人 (B
【評論內容】
依現行民法第862條第1項規定,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 ... 如其附加部分為獨立之物,且係於抵押權設定後附加者,準用第877條第1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12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與法律行為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民法第 128 條所稱之請求權可行使時,係指行使該請求權無障礙時而言,單純當事人主觀上不 知可行使權利,並非請求權可行使之障礙 (B)時效不
【評論內容】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607號★★:...
【評論主題】25 有關下列違法行為,何者成立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犯罪?(A)於個人網站上,張貼性交猥褻之圖片 (B)於公眾網站留言板上,留言辱罵他人 (C)擅自使用他人帳號密碼,進入他人電腦瀏覽 (D)擅自將他人之
【評論內容】
實際案例如利用程式大量註冊會員資料,影響別人網站的瀏覽速度;以程式攻擊電腦伺服器,使網路使用者無法進入特定網站等等。 對公務機關電腦犯罪,罪加一等法律上對於針對公務電腦犯妨害電腦使用罪,有加重刑罰的規定。 例如無故侵入公務電腦、取得公務電腦的電磁紀錄;或是無故侵入政府單位的資料庫,都可能會負加重刑責。
【評論主題】17 甲向乙借新臺幣 1000 萬元,以甲所有之 A 地為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嗣後甲以 A 地為丙設定普通地上權,丙在 A 地上建築 B 屋。債務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債務,乙聲請法院拍賣 A 地,但
【評論內容】第877條 營造建築物之併付拍賣權
1.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但對於建築物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2.前項規定,於第八百六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情形,如抵押之不動產上,有該權利人或經其同意使用之人之建築物者,準用之。 (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554號民事裁定 )
【評論主題】8 甲欲出租自己所有的 A 套房,於是刊登招租廣告,寫明 A 套房所在地點及每月租金數額,並附上A 套房內部清楚的照片。乙看到招租廣告後,立刻發電子郵件給甲表明願意依招租廣告上的條件 承租。下列關於甲
【評論內容】民法第154條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評論主題】37 關於行政法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具有權利能力之公法人 (B)為執行特定公共任務而設立 (C)設置行政法人為行政組織法上之決定,得以行政規則為之 (D)對於行政法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得向監
【評論內容】於行政法人設置基準或通則性法律或組織法律中予以規範。
【評論主題】28 依行政罰法規定,不屬於受處罰者所有之物,因所有人於下列何種責任條件下,致使該物成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工具者,仍得裁處沒入? (A)僅限故意 (B)故意或重大過失 (C)僅限過失 (D)不論有
【評論內容】
不屬於受處罰者所有之物,因所有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該物成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工具者,仍得裁處沒入。 物之所有人明知該物得沒入,為規避沒入之裁處而取得所有權者,亦同。 ... 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
【評論主題】3 行政機關作成各種行政行為時,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否則與下列何原則有違?(A)平等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平等原則是憲法上的重要原則,也是行政法上的重要原則。 平等原則的適用,並不是要求齊頭式的平等,也不是禁止對人民作差別待遇,重點在於差別待遇有無正當理由,也就是必須觀察作不同處置的兩個案件中,事實狀況間是否有本質上的差異。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具有拘束行政機關之法律效力?(A)附裁判全文之最高行政法院判例 (B)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 (C)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D)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評論內容】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為憲法第七十八條所明定,其所為之解釋,自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違背解釋之判例,當然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25 甲中年喪偶,有成年之子女乙、丙、丁三人。乙有一子戊,丙有一子己,丁有一子庚。乙、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後,丁依民法規定拋棄繼承。甲之遺產應由何人繼承? (A)戊、己共同繼承 (B)戊、己、庚共同繼
【評論內容】
解釋文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所謂代位繼承,係以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為限。 來文所稱某甲之養女乙拋棄繼承,並不發生代位繼承問題。 惟該養女乙及其出嫁之女如合法拋棄其繼承權時,其子既為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第一款之同一順序繼承人,依同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自得繼承某甲之遺產。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種文書不屬於刑法第 201 條之有價證劵?(A)公司股票 (B)銀行支票 (C)郵票 (D)英鎊
【評論內容】
1刑法第201條第1項所謂有價證券,並不以其流通買賣為必要條件,若證券上權利之發生移轉或行使,有其一以證券之占有為要件時,均屬有價證券之範圍,2故以行為人所偽造之支票,上有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亦不得謂非有價證券,該偽造行為,仍有成立偽造有價證券罪。
【評論主題】45 下列何者非刑法上公務員?(A)身分公務員 (B)授權公務員 (C)委託公務員 (D)服務公務員
【評論內容】
公務員在刑法所扮演之角色,有時為犯罪之主體,有時為犯罪之客體,為避免因具有公務員身分,未區別其從事職務之種類,即課予刑事責任,而有不當擴大刑罰權之情形,故宜針對公務性質檢討修正。
第一款前段所謂「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係指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中依法令任用之成員。故其依法代表、代理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處理公共事務者,即應負有特別保護義務及服從義務。至於無法令執掌權限者,縱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例如僱用之保全或清潔人員,並未負有前開特別保護義務及服從義務,即不應認其為刑法上公務員。
如非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依「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
【評論主題】46 甲在公園涼亭休憩時,將不知何人遺留在涼亭石椅上的手機拿走。甲成立何罪?(A)業務侵占罪 (B)搶奪罪 (C)詐欺取財罪 (D)侵占遺失物罪
【評論內容】
案件中「撿」的手機是他人的遺忘物,...
【評論主題】3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所規定之法定附款?(A) 期限 (B) 條件 (C) 準負擔 (D) 廢止權保留
【評論內容】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
【評論主題】27. 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處罰,應以行為人主觀上具備故意或過失為要件,並應由下列何者先行負舉證責任?(A) 行政機關 (B) 司法機關 (C) 處罰相對人 (D) 監察機關
【評論內容】
惟行政罰得減輕者,以其係屬一定金額(罰鍰)或期間等得以量化之裁處方有適用。 此外,為提昇人權之保障,國家欲處罰行為人者,應由行政機關就行為人之故意、過失負舉證責任,本法不採「推定過失責任」之立法,並就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之故意與過失認定為擬制規定。
【評論主題】6. 下列何種情形行政機關對於行為人應不予處罰?(A) 15 歲之甲騎乘機車行駛公路 (B) 乙駕駛汽車因恍神而闖紅燈 (C)丙因趕上班而未戴安全帽 (D)丁為避讓消防車而違規右轉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7條(有責任始有處罰原則、責任條件要求)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
【評論主題】4. 下列有關法規適用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A) 後法優於前法(B)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C) 法律優於法規命令 (D)法律優於緊急命令
【評論內容】
見釋字543理由書最末段:「緊急命令發布後,執行命令之行政機關得否為補充規定,又此項規定應否送請立法機關審查,於本解釋公布前,現行法制規範未臻明確,是總統於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發布前揭緊急命令,行政院就此訂定之執行要點,應遵循之程序,與上開意旨,雖有未合,尚不生違憲問題」以及前揭字句:「行政院依緊急命令發布之補充規定應隨緊急命令有效期限屆滿而失其效力;立法院如經制定相關因應措施之法律以取代緊急命令之規範內容時,緊急命令應於此範圍內失效,乃屬當然。」
依該文意解釋,緊急命令本身不因未送立法院審議即失效,緊急命令本身具有取代法律的特殊性、法源依據源自於憲法,與行政程序法中的行政命令有所不同,立法院本身僅具追認,而非審議。
【評論主題】28 小明期中考成績不佳,母親說: 「你讀得那麼辛苦,還是考不好。現在大學生畢業找不到工作的比例有 78%,你再不加油,最後只能當啃老族」 。這時,阿公說: 「小明,我們家還有一塊地,狗狗等 你帶牠出
【評論內容】
★★★★★★★★★★★★★,...
【評論主題】38.下列何種情形成立《刑法》第 165 條湮滅刑事證據罪?(A)甲行竊後唆使他人藏匿贓物(B)甲持球棒傷害 A,將球棒丟到垃圾場(C)甲得知 A 殺害 B,將兇刀丟進溪流中(D)甲與乙共同持槍搶銀行
【評論內容】
依據刑法第165條規定,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湮滅自己犯罪的證據,使犯罪不被發現,或為人性使然;而法律不外人情事理,刑法對於湮滅證據的處罰,只處罰湮滅他人刑事案件的證據,並不包括湮滅自己犯罪的證據。從而實務及學者通說也認為教唆他人湮滅自己的刑事證據也不會成立本罪。但如果他人幫助或受教唆而去湮滅被告犯罪的證據,則將構成湮滅證據罪。但法律也考量到一定親屬間,可能基於親情而去協助被告湮滅證據,因此刑法第167條規定,被告的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觸犯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時,減輕或免除刑罰。
【評論主題】25 關於應繼分與繼承權喪失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配偶與被繼承人直系血親尊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之三分之一 (B)配偶與直系血親二親等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之二分之一 (
【評論內容】
繼承權之喪失事由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或應繼人有不法之犯罪行為或重大不道德行為,或就被繼承人遺囑行為有不正行為,或就遺囑本身有偽造、變造、湮滅等行為時,法律予以剝奪其繼承權之資格(民1145條第一項)。此繼承權之喪失,依其事由之輕重,可分為當然喪失繼承權與表示喪失繼承權。當然喪失繼承權乃事由一發生,不待法院之宣告,即喪失繼承權。表示喪失繼承權乃事由一發生,尚未喪失繼承權,應由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時,始喪失繼承權。又當然喪失繼承權,又依其能否於事後之宥恕,而分為絕對喪失事由與相對喪失之事由(民1145條第二項)。
絕對喪失繼承權之事由為第1145條之第一款,即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評論主題】24 下列關於遺贈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遺贈無效時,該遺贈財產由繼承人依法繼承 (B)受遺贈人於繼承開始後即得拋棄遺贈 (C)受遺贈人於繼承人依法所定之承認期限內未為承認遺贈與否之表示者, 視為
【評論內容】
遺贈附有義務者,受遺贈人以其所受利益為限,負履行之責。 ... 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 ... 期限,請求受遺贈人於期限內為承認遺贈與否之表示;期限屆滿,尚無表示者,視為承認遺贈。
【評論主題】11 甲將已使用 2 年之汽車一部贈與乙,經乙允受,約定 1 星期後交付。次日,某丙表示願以高於市價購買該車,甲同意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丙並辦妥過戶 程序。甲之責任為何? (A)給付遲延責任 (B)給付不
【評論內容】
債務人雖然無法依其與債權人間的約定履行契約,但對第三人而言,卻有履行的可能,又稱為「主觀給付不能」,而與「客觀不能(或稱客觀給付不能,指任何人皆不能為給付)」有別。
【評論主題】10 定作人甲請承攬人乙建造圍牆,工作甫完成之際,因暴雨造成重大水患,沖壞圍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工作物毀損之危險,於甲受領前,由乙負擔 (B)於甲受領前,工作物滅失者,乙喪失報酬請求權 (
【評論內容】第 266 條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0 下列依法執行職務之人,何者不受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限制?(A)檢察官 (B)檢察事務官 (C)告訴代理人 (D)告發人
【評論內容】
嗣於司法委員會審查認為:偵查程序固應不公開,以維護人權,仍應兼顧偵查犯罪,維護治安之應有功能,及刑事案件偵辦過程中,相關偵查資訊若完全封鎖,則於澄清視聽、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程序等社會公共利益,可能反有不利影響,爰將該第 3 項則修正為:「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
【評論主題】25 下列何者,屬家事非訟事件?(A)因婚姻無效之損害賠償事件 (B)撤銷死亡宣告事件 (C)因監護所生之損害賠償事件 (D)繼承回復請求事件
【評論內容】
第三條所定甲類或乙類家事訴訟事件,由訟爭身分關係當事人之一方提起者,除別有規定外,以他方為被告。 前項事件,由第三人提起者,除別有規定外,以訟爭身分關係當事人雙方為共同被告;其中一方已死亡者,以生存之他方為被告。
【評論主題】13 關於訴訟上和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和解成立者,與確定終局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B)法院僅得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為當事人試行和解 (C)第三人經法院許可,得參加和解 (D)和解有無效或得撤
【評論內容】
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在訴訟程序進行中,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和解成立後,應作成和解筆錄,其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若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當事人得請求繼續審判(民事訴訟法第377條、第379條、第380條)。
【評論主題】22 依督促程序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一定數量之金錢 (B)一定數量之其他代替物 (C)一定數量之有價證券 (D)一定數量之不動產
【評論內容】(一)須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非得於法院調解程序中指定調解期日之人?(A)依法院組織法第 17 條之 2 規定辦理調解事件之司法事務官 (B)兩造合意移付調解之訴訟事件審判長 (C)承辦股書記官 (D)主任調解委員
【評論內容】調解期日,由法官依職權定之,其續行之調解期日,得委由主任調解委員定之;無主任調解委員者,得委由調解委員定之。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4 關於人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證人所為證言足致證人受刑事訴追者,得拒絕證言 (B)當事人不得聲請審判長對證人為必要之發問 (C)證人以書狀陳述者,於任何情形均無須具結 (D)聲明人證時無須表
【評論內容】第307條:「證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證人為當事人之配偶、前配偶、未婚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8.檢察官於提起公訴後第一審辦論終結前,發現有應不起訴或以不起訴為適當之情形,依法撤回起訴時,法院應如何處理?(A)為不受理判決(B)為免訴判決 (C)為無罪判決 (D)無庸為任何栽判
【評論內容】
檢察官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發見有應不起訴或以不起訴為適當之情形者,得撤回起訴。 撤回起訴,應提出撤回書敘述理由。 撤回起訴與不起訴處分有同一之效力,以其撤回書視為不起訴處分書,準用第二百五十五條至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10.下列对被告喚的敘述,何者錯誤?(A)傳喚被告,應用傳票 (B)傳喚在監獄的被告,應通知該監所長官(C)對於到場的被告當面告知下次應到的日、時、處所及如不到場得命拘提,並記明筆錄,與已送这傳票有同
【評論內容】
被告以書狀陳明屆期到場者
【評論主題】14.關於通緯的意義,列所述何者為真?(A)一經通緝司法警察官即得运行逮捕之 (B)一經通緯即視為得羈押的嫌疑人(C)一經通緝即視為已判決確定的犯人(D)一經通緝即視為行使絨默權的犯人
【評論內容】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86條、第8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通緝是將逃亡或藏匿的被告資訊,通知給附近的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甚至公告周知,使逃亡或藏匿的被告能盡快被拘提、逮補,以到案說明並接受法律制裁。
【評論主題】26.警察詢問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甲時,漏未告知其得保持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甲自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的自白無證據能力 (B)甲的自白有無證據能力,取決於警察是否出於惡意,甲自白是否
【評論內容】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評論主題】21.關於搜索的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A)犯罪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身體、物件、電磁纪錄等,均得為搜索的客體(B)搜索第三人的電磁紀錄,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 (C)搜索婦
【評論內容】
搜索票,由法官簽名。法官並得於搜索票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 核發搜索票之程序,不公開 ...
【評論主題】32.甲通姦被檢察官提起公析,法院未判決前適大法官做出刑法通姦罪立即失效的解釋,此時法院應如何處理該案件?(A)應為無罪判決 (B)應為免刑判決 (C)應為免訴判決 (D)毋庸為任何判決
【評論內容】
實施85年的《刑法》通姦罪,遭司法院大法官認定違反憲法保障性自主權及比例原則,29日作成釋字791號解釋,宣告違憲、立即失效;《刑事訴訟法》配偶撤回告訴不及於相姦者規定,也因違反平等權及通姦除罪,同樣失去效力。 政院對通姦釋憲結果表尊重,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說,釋憲結果不代表通姦行為可被容許,或可不用負法律責任。
【評論主題】40.當事人對於有罪裁判之文義有疑義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為:(A)聲明疑義(B)聲明異議 (C)聲請再議(D)聲請再審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624號刑事裁定要旨
【評論主題】33.告诉乃論之罪,告诉人最晚可撤回告訴的時點為何?(A)司法警察移送檢察官前(B)檢察官向法院起訴前(C)書記官朗讀案由前(D)第一審言词辯論终結前
【評論內容】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定有明文。 準此,得撤回告訴之人限於有告訴權且已經實行告訴之人,始得撤回告訴。 又撤回告訴之案件,僅限於告訴乃論之罪,而撤回告訴之時期須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評論主題】37.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學理上稱共為:(A)告訴不可分原則(B)不告不理原則 (C)公訴不可分原則 (D)起訴法定原則
【評論內容】
所謂「起訴不可分」是指,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未經起訴之他部犯罪事實 (刑訴法第二六七條參照)。例如某甲偽造文書詐欺某乙錢財,則此犯罪為「牽連犯」的態樣,即以偽造文書為方法達其詐欺取財之目的。若檢察官僅對詐欺取財部份起訴,則依「起訴不可分原則」,其起訴之效力亦及於未經起訴的偽造文書部份,蓋此案件為「單一案件」。此時審判應併為審判,而判決之效力亦及於全體犯罪事實,即若未起訴部份未經審酌,但除非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原因,否則應受「一事不再理」原則拘束,即不得再對同一案件起訴。於此,順便提一下「無罪無牽連」之概念,依實務上看法認為,「若起訴之事實不構成犯罪,縱未起訴之部分應構成犯罪,根本上既不生牽連關係,即無一部效力及於全部之餘地。」(37特覆3722)亦即,起訴部份或未起訴部份,若其一為無罪,則無牽連關係,此時則無「起訴不可分」原則之適用。
【評論主題】29.甲被傳喚在其配偶乙被指控犯罪的案件中,作證指控乙所犯罪行。此時甲所得主張的權利為:(A)拒絕到場 (B)拒絕具結 (C)拒絕證言 (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二、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約者。三、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現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訴人為其法定代理人者。對於共同被告或自訴人中一人或數人有前項關係,而就僅關於他共同被告或他共同自訴人之事項為證人者,不得拒絕證言。」。此即依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4862號刑事判決所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所定一定身分關係之拒絕證言權,祇須證人於作證時,釋明其與訴訟當事人(被告或自訴人)具有此等關係,即得概括拒絕證言,不問其證言內容是否涉及任何私密性,或有無...
【評論主題】31.甲犯罪,甲所委任的辯護人乙主張甲為該行為時處於思覺失調狀態,此時法院應命為何種證據調查方式?(A)鑑定 (B)勘驗 (C)相驗 (D)測謊
【評論內容】按鑑定為一種調查證據之方法,鑑定人或受囑...
【評論主題】23.關於搜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一律持搜索票(B)對於婦女原則上不得搜索 (C)軍事上應秘密處所原則上不得搜索 (D)日間原則上不得搜索
【評論內容】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 現役軍人之犯罪,除犯軍法應受軍事裁判者外,仍 ... 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管長官之允許,不得搜索。
【評論主題】28.有關違法蒐集證據排除的法則,其規範目的以下敘述何者為真?(A)確保證據真實無偽(B)確保偵查手段合法(C)確保審判客觀公平(D)確保司法程序效率
【評論內容】於證據法中設立證據排除規則之主要目的,乃...
【評論主題】19.關於「偵查中」被告羈押權的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僅限法官得核准羈押(B)檢察官認為無羈押必要,得逕命具保責付等措施(C)司法警察官亦得向法官聲請羈押(D)如檢察官聲請撤銷羈押,法官應撤銷
【評論內容】釋字第737號解釋文內文重點 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應以適當方式及時使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獲知檢察官據以聲請羈押之理由;除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危害偵查目的或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得予限制或禁止者外,並使其獲知聲請羈押之有關證據,俾利其有效行使防禦權,始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
【評論主題】14.關於通緝的意義,下列所述何者為真?(A)一經通緝司法警察官即得退行逮捕之 (B)一經通緝即視為得羈押的嫌疑人(C)一經通缉即視為已判決確定的犯人(D)一經通緝即視為行使緘默權的犯人
【評論內容】
什麼是「通緝」?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86條、第8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通緝是將逃亡或藏匿的被告資訊,通知給附近的檢察官、司法警察機關,甚至公告周知,使逃亡或藏匿的被告能盡快被拘提、逮補,以到案說明並接受法律制裁。1.通緝犯(刑訴§87):(1)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得拘提被告或逕行逮捕之。(2)利害關係人,得逕行逮捕通緝之被告,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請求檢察官、司法警察官逮捕之。
【評論主題】16.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種強制處分的決定權,係採行絕對的法官保留原則?(A)逮捕 (B)搜索 (C)扣押 (D)羈押
【評論內容】依事前是否必定經法官同意為標準,可以分為...
【評論主題】40.甲竊取乙的電腦一臺,後來發現該電腦機型老舊功能不佳,遂將該電腦丟棄水溝,導致該電腦損壞無法使用。甲的行為應如何處斷?(A)甲成立藕盗罪、損罪,數罪併罰(B)甲成立竊盜罪、毀損罪,想像競合犯(C)
【評論內容】與罰的後行為(法條競合中的吸收關係)......此行為是不罰後行為 後面行為 是必然的會做的屬不罰 與一行為想像競合乃有不同 故只罰前行為 成立竊盜罪
【評論主題】31.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偽造貨幣進而加以行使,僅論以偽造貨幣罪,行使行為被偽造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B)偽造美金構成偽造貨幣罪(C)行使偽造貨幣,本含有詐欺性質,不再論以詐欺罪(D)收集偽造貨
【評論內容】
偽造、變造通用貨幣,或使用偽鈔罪責不輕,按刑法第195、196條偽造或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指的都是我國政府發行之國幣,也就是新台幣,「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偽鈔者可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在國內偽造其他國家之貨幣,如人民幣、美鈔等,則是觸犯刑法第201條,「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使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評論主題】37.關於擄人勒贖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擄人勒贖罪為繼續犯(B)行為人基於勒之意圖而擄人,即已構成擄人勒贖罪(C)以已否取得財物,為既遂、未遂區分標準(D)實見解認為區分強盜與擄人勒罪,係以行
【評論內容】擄人勒贖罪,係以行為人基於勒贖目的而擄人...
【評論主題】32.關於傳喚,下列何者正確?(A)偵查中,傳喚主體為檢察官(B)傳喚,一律須使用傳票(C)對於鑑定人亦得傳喚(D)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拘提之(E)證人已由法官合法訊問,且於訊問時予
【評論內容】意義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應訊所採取的一種措施。傳喚對象亦包括證人(刑訴§175)、鑑定人(刑訴§197)、自訴人(刑訴§327)、代理人。傳票傳喚被告,應用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刑訴§71第1項、第4項)方式1.書面傳喚:傳喚被告,應用傳票。(刑訴§71第1項)2.口頭傳喚:對於到場之被告,經面告以下次應到之日、時、處所及如不到場得命拘提,並記明筆錄者,與已送達傳票有同一之效力;被告經以書狀陳明屆期到場者,亦同。(刑訴§72)效力1.按時訊問:被告因傳喚到場者,除確有不得已之事故外,應按時訊問之。(刑訴§74)2.拘提: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員警以「媒介性交易罪」申請搜索票,並持以於飯店房間搜索嫌疑人 A。過程中,有 1 名男客B 於鄰近房間出來,坦承在房內與女子性交易,經警方敲門後發現房內有人發出聲響惟未開門回應,為防止湮滅證據逕
【評論內容】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
★★★★★★★★6...
【評論主題】23.甲侵入民宅涉犯強制性交罪,於離開犯罪現場時雖極力掩飾行蹤,但其背影仍經門口監視錄影機拍攝,警方旋即公布該錄影帶並懸賞 10 萬元,徵求提供影中人之線索。試問有關刑法自首條文規範,以下何項說明該當
【評論內容】
我國刑法第 62 條規定:「對於未...
【評論主題】10.《刑法》第 185 條之 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者,處……」,其中有關「肇事」,依司法院釋字第 777 號解釋,違反下列何項憲法原則?(A)明確性原則 (B)罪刑相當原則 (C)罪
【評論內容】新法的修正
所以,原本的條文「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規定,要修正的地方有兩個。
第一,「肇事」不符合明確性原則。
原本大法官是說,「肇事」這個用語有沒有包含到無過失的駕駛人這件事情不明確。這是大法官留給立法者決定的空間,大法官只說原本的規定看不出來,並沒有說包含到無過失駕駛,就違反罪刑相當、比例原則。
但因為這個部分(對車禍無過失的逃逸行為)立即違憲而失效,在777號解釋出爐後,許多法院對無過失駕駛的逃逸行為,都判決無罪。
新法將「肇事」改為「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有沒有故意過失,只要「發生交通事故」,就不能離開現場,還是要留下來跟傷者或警察表明身分,通知警察...
【評論主題】13.A 新年期間瘋簽樂透彩,花光自己帳戶 50 萬元均未兌中獎項,考量日後難向配偶說明金錢流向,乃向警局報案遭人盜領。試問 A 的該當犯罪?(A)背信罪 (B)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C)詐欺罪 (D)
【評論內容】刑法 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1.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5 關於遺囑能力與遺囑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無行為能力人,應在特別代理人之見證下,為遺囑 (B)滿16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 (C)遺囑人應於保留配偶及直系
【評論內容】遺囑,係自然人於生存時,為處置死後遺產或事務為目的,依法定方式作成而於死亡後發生效力之單獨行為。 遺囑能力(民法第1186條)★ (一)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二)限.....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4 關於拋棄繼承效力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繼承之拋棄,溯及於向法院為拋棄時發生效力 (B)被繼承人之第一順序繼承人皆拋棄繼承,次順序之繼承人欲拋棄繼承者,應於知悉得繼承之日 起2個月內為
【評論內容】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法定繼承人全...
【評論主題】21 法院因共有人之請求分割共有物時,因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法院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於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若有兩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時,應如
【評論內容】第 824 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7 關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除法律規定事項外,行政機關均不得為之(B)除法律及法律授權規定事項外,行政機關均得為之(C)除法律禁止事項外,行政機關均得為之(D)除法律規定外,
【評論內容】
依法行政原則乃支配法治國家立法權與行政權之基本原則,亦為一切行政行為必須遵循之首要原則。 程序法第4 條規定:「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即為最簡單的解釋。 依法行政原則的概念區分為法律優越與法律保留二項次原則。
【評論主題】7 甲對乙有新臺幣 10 萬元之債權,第三人丙與甲訂立契約,承擔乙之債務(即免責性之債務承擔)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對甲若有債權,丙得以該債權對甲主張抵銷 (B)如丙係受乙之委任而承擔債務,
【評論內容】
第303 條. 債務人因其法律關係所得對抗債權人之事由,承擔人亦得以之對抗債權人。但不得以屬於債務人之債權為抵銷。 承擔人因其承擔債務之法律關係所得對抗債務人之 ...
【評論主題】17 甲是 A 地之所有人,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乙,並交付乙占有,但尚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乙與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丙,並交付丙占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請求丙返還所有
【評論內容】多數學者肯定占有連鎖理論,認為占有連鎖要件有三:一、中間人對所有權人須有合法占有權源;二、占有人須自中間人基於一定法律關係取得占有的權利;三、須中間人有權將直接占有移轉於他人。一旦具備以上三要件則成立「占有連鎖」,占有人得對所有權人主張有權占有;所有權人不得對占有人主張民法第767 條請求返還。
【評論主題】43 關於誣告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誣告之事實,必須有使受誣告者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始能成罪 (B)出於誤信、誤解,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申告,不成立誣告罪 (C)誣告罪以所申告之事實全屬捏造,才
【評論內容】按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
【評論主題】23 受扶養人之遺產酌給請求權,應向下列何者請求?(A)繼承人 (B)法院 (C)親屬會議 (D)檢察官
【評論內容】
在台灣,遺產酌給規定在民法第1149條,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 因此請求酌給遺產之人必須先請求召開親屬會議,定出遺產酌給的數額以後,再向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請求。 因此,遺產酌給請求權事實上包含了「酌定金額請求權」和「酌給請求權」兩者,並由繼承人向之為給付。
【評論主題】21 甲男乙女為夫妻,共同收養 18 歲丙男,並經法院認可。收養第三年後,丙已滿 20 歲,不想繼續為養子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與甲、乙得以口頭合意終止收養 (B)丙與甲、乙應以書面訂立合意
【評論內容】
收養關係之終止,除由養父母與養子女雙方,依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之規定為之者外,必一方有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一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經法院因他方之請求以判決宣告之,俟判決確定時始生終止之效力,若僅一方對於他方為終止之意思表示,縱令他方有同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其收養關係亦不因而終止(最高法院28年渝上字第1525號判例)。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依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固得由雙方以書面終止之,但所謂雙方既指養父母與養子女而言,則同意終止之書面,自須由養父母與養子女,依民法第三條之規定作成之,始生效力(最高法院28年渝上字第1723號判例)。
【評論主題】25 甲以所藏古董遺贈乙,下列關於該遺贈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甲遺贈乙未得乙之同意,故為無效 (B)甲以遺囑定遺贈時未滿 16 歲,故為無效 (C)乙於甲死亡前死亡,故為無效 (D)甲死亡後,繼
【評論內容】
遺贈的承認遺贈原則上於遺贈人死亡後才發生效力,但是當受遺贈人對是否要接受遺贈的態度並不明確時,為了要及早使法律關係確定,因此民法第1207條賦予繼承人或其他關係人,請求受遺贈人於相當期限內承認遺贈與否的催告權。 期限屆滿後,受遺贈人還不表示,則視為承認遺贈。 而受遺贈人承認該遺贈後,原則上就不能再拋棄該遺贈。
【評論主題】20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得向法院請求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A)因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 (B)因夫妻之一方之聲請 (C)因債權人之聲請 (D)因夫妻不同居已達三月
【評論內容】
什麼叫分別財產制呢?簡單的說,就是原本是老公的就是老公的,原本是老婆的就是老婆的,乾淨又單純,一旦離婚,也沒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問題。
但如果夫妻兩人在結婚的時候,沒有特別約定好夫妻財產制,法律上就會適用法定財產制,一旦雙方離婚或一方死亡的時候,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請求權。
有些夫妻沒有打算離婚,或是暫時還沒有要處理離婚的問題,或者是夫妻已經分居一段時間,但不希望婚後剩餘財產的計算持續下去,對方越分越多錢,就可能會自行約定改用分別財產制,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辦理的話,夫妻之一方也可以單方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而在民法第1010條所定的各項情形下,法院就有可能依一方之聲請,裁定宣告原本是法定...
【評論主題】18 下列關於時效取得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因時效完成而取得動產所有權之效力,僅向後發生,不發生溯及之效力 (B)時效取得所有權性質上為原始取得,原存在該物上之一切權利均歸消滅 (C)取得時效完
【評論內容】
時效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應為原始取得一種,即該所有權 取得不繼受前手之負擔和瑕疵,此外我國對於不動產時效取得 之不動產,效力自依法登記完畢之日起才發生,占有人已具備 其他時效取得法定要件後,僅係取得登記請求權,得依其主觀 意思向登記機關請求登記,但在未辦畢登記前,仍屬於無權占 有狀態,並且該取得之效力並不溯及既往。
【評論主題】3 下列關於法律行為之成立或生效要件的敘述,何者錯誤?(A)當事人、標的及意思表示,為法律行為原則上須具備之成立要件 (B)欠缺成立要件之法律行為為不成立 (C)無行為能力人所為之法律行為為無效 (D
【評論內容】
法律行為具備成立 要件及有效要件時,即為完全之法律行為,完全有效之法律行為。當事人所欲之私法上效力 當然發生。至於法律行為具備成立要件而不具備生效要件者,則依其生效要件之欠缺情形而定其效果,稱之為 不完全之法律行 為,其情形有三:即無效之法律行為、得撤銷之法律行為及效力未定之法 律行 為三種,此等不完全之法律行為究生何種效果,法律有設一般規定之必要。
【評論主題】18 甲親眼看到乙對於乙的父母出言不遜,施加侮辱,故忿忿不平。翌日,甲見到乙,出於義憤,打傷了乙。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罪,因甲係出於義憤的理由(B)甲的行
【評論內容】
當場激於義憤而傷害致人於死之罪,以傷害原因由於被害人不義之行為所激起為要件。所謂不義行為,必須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者,始足以當之。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不屬於刑法上的性交?(A)以性器插入口腔 (B)以手指插入口腔 (C)以筆插入肛門 (D)以手指插入性器
【評論內容】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 稱凌虐者,謂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道之方法,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行為。
【評論主題】37 甲將年終獎金賭博輸光光,因害怕家人責備,於是至派出所謊報失竊。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A)無罪 (B)第 168 條偽證罪 (C)第 169 條誣告罪 (D)第 171 條未指明犯人誣告罪
【評論內容】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評論主題】58 有關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其上訴理由記載是否合法,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不服第一審通常程序判決,上訴第二審時,上訴書狀僅記載「量刑過重」,為合法上訴(B)第一審判處死刑,
【評論內容】(一)上訴書狀要說清楚講明白上訴的理由<☆ ☆☆☆☆☆="☆☆☆☆☆:☆☆☆(17,17,17);☆☆☆☆-☆☆☆☆:18☆☆;">...
【評論主題】52 甲擬投資老舊日式木造社區進行都更,其中居民 A 始終不願接受。甲為利改建,唆使幫派份子乙趁A不在時放火燒屋。甲唆使乙犯案過程之通話內容,經偵查機關實施通訊監察並錄製為 CD 光碟。被告甲經檢察官
【評論內容】
監聽譯文係派生證據,為證物
98台上4384:
司法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聲請核發通訊監察書後,依法執行「監聽」所取得之錄音,係以錄音設備之機械作用,忠實保存當時之通訊內容,為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依法定程序取得之證據。又依監聽錄音所作成之譯文,乃監聽錄音內容之顯示,為學說上所稱之派生證據。如該通訊內容為行為人實行犯罪行為之社會事實者,即為實行犯罪行為之具體事證(其性質與拍攝犯罪行為之照片同),屬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所稱之「證物」,該項證據經合法調查後,即有證據能力。
監聽譯文係派生證據,為文書證據
98台上6663:
偵查犯罪機關依法定程序監聽之錄音內容,始屬調查犯罪所得之證據,依據監聽錄音結果...
【評論主題】50 甲財團法人受乙機關委託辦理補助事項。甲以自己名義對丙作成否准其申請補助之行政處分,丙不服,提起訴願。依訴願法規定,訴願之管轄機關為何?(A)甲財團法人 (B)乙機關(C)甲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 (
【評論內容】第 10 條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 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48 比較行政程序法所定之閱覽卷宗與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政府資訊公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程序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所規定之資訊申請人,資格要件並無不同(B)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程序法就資訊錯誤之情況
【評論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之請求的權利主體:基本上是一般人都可以申請,包括: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法人、團體、僑居國外國民、外國人。
維護申請人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卷宗閱覽之請求
【評論主題】45 地政機關在土地登記簿上之「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涉及違法地目變更,土地使用仍應受原地目限制」等文字。所有權人不服,請求註銷該註記,遭地政機關拒絕後,依司法實務見解,應為如何之救濟?(A)系爭註記
【評論內容】
「最高行政法院 99 年度 3 月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地政登記的「登記事項欄註記」,在實務認定由於註記並未有法律效果之產生,性質上應屬於「行政事實行為」,而非「行政處分」(引:法律並未規定發生如何之法律效果。該註記既未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自非行政處分)。
又「課予義務訴訟」是指,行政法院要求有權作成行政處分之不作為或駁回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要求之訴訟,因此「課予義務訴訟」的客體是針對「行政處分作成之要求」而來。
「一般給付訴訟」則是針對財產或非財產之給付請求,而非行政處分。
因此,本題中甲針對地政事務所的「註記」有所不服,該「註記」並非行政處分,因此不適用「課予義務訴訟」,而是「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主題】19.甲至百貨公司購買商品,店主乙交予甲供其觀看,甲趁乙轉身入內備貨,即攜帶商品逃逸。依實務見解,甲應依何罪名論處?(A)竊盜罪 (B)侵占罪 (C)搶奪罪 (D)詐欺罪
【評論內容】搶奪罪之構成要件:
【評論主題】23.甲侵入民宅涉犯強制性交罪,於離開犯罪現場時雖極力掩飾行蹤,但其背影仍經門口監視錄影機拍攝,警方旋即公布該錄影帶並懸賞 10 萬元,徵求提供影中人之線索。試問有關刑法自首條文規範,以下何項說明該當
【評論內容】
我國刑法第 62 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故符合該條要件稱為「自首」,換言之,自首就是偵查機關都還不知道犯罪的發生或事實,抑或雖知道有犯罪的發生,但尚不知道是何人所為,犯罪行為人即主動到案,方有「自首」之適用;反之,若犯罪的發生或事實已為偵查機關所知且已知何人所為,此時犯罪行為人縱使主動到案,尚不得稱之為「自首」,充其量僅能稱之為「投案」。按兩者間區別的實益在於得否為「減刑」,或只是法官「量刑輕重」之參考;因為如果符合刑法第 62 條「自首」之要件者,法官「得」為減刑,倘法官認定得為減刑者,即有刑法第 64 條至第 71 條之適用,因此,有可能死刑減輕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輕為有期徒刑。而「投案」並非自首,刑法並無「減刑」適用之明文,法官是否「從輕量刑」之宣告,則應看法官在法庭上得心證的結果;換言之,就是法官依照證據論罪,而依刑法第 57 條審酌其他一切因素及「犯罪後態度」,再綜合評估與判斷後,所得到的結論。
【評論主題】13.A 新年期間瘋簽樂透彩,花光自己帳戶 50 萬元均未兌中獎項,考量日後難向配偶說明金錢流向,乃向警局報案遭人盜領。試問 A 的該當犯罪?(A)背信罪 (B)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C)詐欺罪 (D)
【評論內容】
刑法 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1.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評論主題】21 法院因共有人之請求分割共有物時,因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法院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於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若有兩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時,應如
【評論內容】第 824 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
【評論主題】25 關於遺囑能力與遺囑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無行為能力人,應在特別代理人之見證下,為遺囑 (B)滿16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 (C)遺囑人應於保留配偶及直系
【評論內容】遺囑,係自然人於生存時,為處置死後遺產或事務為目的,依法定方式作成而於死亡後發生效力之單獨行為。遺囑能力(民法第1186條)★(一)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二)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因此滿十六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得自為遺囑。另外遺囑為具一身專屬性之行為,必須親自為之,不得代理。
【評論主題】11 甲子與乙父約定,於甲結婚時,乙將贈與甲房屋1棟。該贈與契約所附約款之性質為何?(A)始期 (B)終期 (C)停止條件 (D)解除條件
【評論內容】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得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A)因公有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而生之國家賠償訴訟 (B)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提起之收容異議事件 (C)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選舉無效訴訟 (D)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收
【評論內容】
司法院釋字第540號解釋,認為主管機關依據國民住宅條例直接興建及分配之住宅,先由有承購、承租或貸款需求者,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認定其申請合於法定要件後,再由主管機關與申請人訂立買賣、租賃或借貸等契約,其兩階段行為之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與私法契約
【評論主題】43 關於誣告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誣告之事實,必須有使受誣告者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始能成罪 (B)出於誤信、誤解,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申告,不成立誣告罪 (C)誣告罪以所申告之事實全屬捏造,才
【評論內容】按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第41條: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評論主題】28.被告甲將其犯罪計畫、過程記載於筆記本中,經員警於偵查過程查獲扣押。有關本項筆記本相關犯罪記載內容,依我國現行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屬供述證據 (B)屬自白證據(C)屬物的證據 (D)
【評論內容】
第165 條. 卷宗內之筆錄及其他文書可為證據者,審判長應向當事人、代理人、 ... 帶之存在或形態為證據資料,其調查證據之方法,固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 驗筆錄,則該筆錄已屬書證,法院調查此項證據,如已依同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 ... 機會,自非向被告以外之人宣讀,即足認已履行公開審理日期所應調查之程序。
【評論主題】34.關於辯護人之接見通信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辯護人在偵查中或審判中均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B)如有具體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者,得限制辯護人與羈押被告之接見
【評論內容】第34條 辯護人之接見、通信權及限制之條件1.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非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者,不得限制之。2.辯護人與偵查中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接見或互通書信,不得限制之。但接見時間不得逾一小時,且以一次為限。接見經過之時間,同為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所定不予計入二十四小時計算之事由。3.前項接見,檢察官遇有急迫情形且具正當理由時,得暫緩之,並指定即時得為接見之時間及場所。該指定不得妨害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正當防禦及辯護人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前段規定之權利。
【評論主題】25 關於遺囑能力與遺囑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無行為能力人,應在特別代理人之見證下,為遺囑 (B)滿16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 (C)遺囑人應於保留配偶及直系
【評論內容】遺囑,係自然人於生存時,為處置死後遺產或事務為目的,依法定方式作成而於死亡後發生效力之單獨行為。遺囑能力(民法第1186條)★(一)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二)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因此滿十六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得自為遺囑。另外遺囑為具一身專屬性之行為,必須親自為之,不得代理。
【評論主題】11 甲子與乙父約定,於甲結婚時,乙將贈與甲房屋1棟。該贈與契約所附約款之性質為何?(A)始期 (B)終期 (C)停止條件 (D)解除條件
【評論內容】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
【評論主題】1 行政機關對於法規規範之意旨,發布新的解釋性函釋而修正以往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機關應考量人民對於原解釋函釋所享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 (B)基於不真正溯及既往原則,應採行合理補救措施或訂
【評論內容】
按行政法上有關信賴保護原則之解釋,其係指人民信賴國家公權力行為之保護,此乃基於對基本權利之保護、法治國原則及法安定性原則。例如:行政機關之行為罔顧人民值得保護之信賴,而使其遭受不可計之負擔或喪失利益,且非基於保護或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而對其利益之損失予以補償或因人民有忍受之義務外,不得為之,又如行政程序法第八條後段規定:行政行為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525號、529號與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說明該原則適用於受益行政處分之撤銷與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大法官釋字第525、529號解釋之意旨:其說明信賴保護原則適用於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
1、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得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A)因公有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而生之國家賠償訴訟 (B)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提起之收容異議事件 (C)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選舉無效訴訟 (D)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收
【評論內容】
司法院釋字第540號解釋,認為主管機關依據國民住宅條例直接興建及分配之住宅,先由有承購、承租或貸款需求者,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認定其申請合於法定要件後,再由主管機關與申請人訂立買賣、租賃或借貸等契約,其兩階段行為之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與私法契約
【評論主題】8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再申訴事件經調處不成立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如何處理?(A)依再申訴程序為審議決定 (B)通知再申訴人得提起訴願 (C)通知再申訴人得提起復審 (D)停止再申訴之審
【評論內容】
一、申訴標的: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例如:上級機關所發布同一陞遷序列之職務調動命令、依公務人員相關考績法令所為未改變公務人員身分之記過懲處及考績評定結果等,均屬機關所為的管理措施。二、管轄機關:
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所稱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第2項規定,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又申訴之具體事實如以上級機關名義發布,則服務機關的認定,以該權責發布機關為準;反之,則以實際任職機關為服務機關。至於提起再申訴,則一律向保訓會為之。三、救濟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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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43 關於誣告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誣告之事實,必須有使受誣告者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之危險,始能成罪 (B)出於誤信、誤解,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申告,不成立誣告罪 (C)誣告罪以所申告之事實全屬捏造,才
【評論內容】按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第41條: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評論主題】37 甲將年終獎金賭博輸光光,因害怕家人責備,於是至派出所謊報失竊。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A)無罪 (B)第 168 條偽證罪 (C)第 169 條誣告罪 (D)第 171 條未指明犯人誣告罪
【評論內容】刑法第171條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