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依法執行職務之人,何者不受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限制?
(A)檢察官
(B)檢察事務官
(C)告訴代理人
(D)告發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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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PROSA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 245 條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

【用戶】研究僧 Anos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嗣於司法委員會審查認為:偵查程序固應不公開,以維護人權,仍應兼顧偵查犯罪,維護治安之應有功能,及刑事案件偵辦過程中,相關偵查資訊若完全封鎖,則於澄清視聽、安定民心、維護社會程序等社會公共利益,可能反有不利影響,爰將該第 3 項則修正為:「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

【用戶】雛羽凌空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245條 偵查,不公開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但情形急迫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用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告發人說中了是矇到的告發人說錯了是胡說的告發人不存在偵查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