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甲親眼看到乙對於乙的父母出言不遜,施加侮辱,故忿忿不平。翌日,甲見到乙,出於義憤,打傷了乙。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罪,因甲係出於義憤的理由
(B)甲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罪,因親眼看到乙對自己父母出言不遜,施加侮辱
(C)甲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罪,因甲打傷乙時,已非當場
(D)甲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罪,因乙並未受有重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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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enwe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義憤傷害構成要件須為「當場」激於義憤,本...

【用戶】wenwe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義憤傷害構成要件須為「當場」激於義憤,本...

【用戶】研究僧 Anos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當場激於義憤而傷害致人於死之罪,以傷害原因由於被害人不義之行為所激起為要件。所謂不義行為,必須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者,始足以當之。

【用戶】きんじょうすい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C)甲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罪,因甲打傷乙時,已非當場18 甲親眼看到乙對於乙的父母出言不遜,施加侮辱。翌日,甲見到乙,出於義憤,打傷了乙。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C)甲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279條的義憤傷害罪,因甲打傷乙時,已非當場8 甲與乙相約賽跑,甲跑輸後,自覺難堪而出手欲毆擊乙,乙因閃避得宜而未受傷。乙返家後越想越生氣, 乃於翌日前往甲的住處理論,兩人因互毆而均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B)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187.甲因停車問題,而與派駐我國之外國代表乙發生爭吵,在生氣之下,揮拳將乙毆打成傷。試問:依據現行刑法規定及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應如何處斷?(D)甲成立傷害罪(刑法第116 條),但須告訴乃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