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チョコミント】評論
(A)受無期徒刑之執行,逾25年,得許假釋(B)有期徒刑執行滿4個月者,得許假釋 (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 不能假釋)(C)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三分之二1/2、累犯逾三分之二,得許假釋出獄(D)有期徒刑假釋後,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其未執行之刑,失其效力 餘刑以「已執行論」
【小欣】評論
刑法77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第 77 條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