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案件須經起訴、上訴等诉訟上的請求,對法院發生訴訟關係,法院始有審判的職權,此係下列何者理念的展現?
(A)彈劾原則
(B)糾問原則
(C)法官保留原則
(D)法官獨立審判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李明傑】評論

刑事訴訟法268: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學說上有稱:不告不理原則、彈劾主義彈劾主義:法院對於犯罪之審理,必須先由追訴機關之追訴,法院始得為之,否則不得自行受理。即區分追訴機關與裁判機關。三面關係VS糾問原則:法院兼掌追訴與審判,對於犯罪不待追訴,即逕以職權審判,謂之糾問主義。(審檢不分,起訴者同時扮演審判者、與當事人呈現兩面關係)

seachild】評論

刑事訴訟法268: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

王智盛】評論

彈劾主義彈劾主義是指對於犯罪的審判,必須由法院以外的個人(私人訴追制度)或機關(公眾訴追制度)進行告發或追訴後,法院才能加以審判,而不是由法院同時擔負追訴及審判功能的意思。因此,採用彈劾主義的訴訟制度,即是包括原告、被告及法院等三面關係的訴訟型態。資料來源:lawsWIKI法律維基 -秒懂法律名詞小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