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傑】評論
刑事訴訟法268: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學說上有稱:不告不理原則、彈劾主義彈劾主義:法院對於犯罪之審理,必須先由追訴機關之追訴,法院始得為之,否則不得自行受理。即區分追訴機關與裁判機關。三面關係VS糾問原則:法院兼掌追訴與審判,對於犯罪不待追訴,即逕以職權審判,謂之糾問主義。(審檢不分,起訴者同時扮演審判者、與當事人呈現兩面關係)
【seachild】評論
刑事訴訟法268: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
【王智盛】評論
彈劾主義彈劾主義是指對於犯罪的審判,必須由法院以外的個人(私人訴追制度)或機關(公眾訴追制度)進行告發或追訴後,法院才能加以審判,而不是由法院同時擔負追訴及審判功能的意思。因此,採用彈劾主義的訴訟制度,即是包括原告、被告及法院等三面關係的訴訟型態。資料來源:lawsWIKI法律維基 -秒懂法律名詞小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