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交通警察甲執行勤務,查獲違规駕駛人乙無照駕車,擬開單舉發,因為乙苦苦哀求,甲遂將違規事由記載為情節較輕微的未戴安全帽。甲的行為應如何處斷?
(A)甲成立刑法第213條公務员不實登載罪
(B)甲成立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罪
(C)甲成立刑法第211條變造公文書罪
(D)甲成立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公文書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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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llen31c】評論

A 第 213 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BC偽造:無製造或發行權製造相類似貨幣之物變造:無製造權者就真幣加工變更其價值通用:流通並具強制通用力、外國貨幣事實上流通但不具強制通用力故屬有價證券D假沒有行使是交付

棒!】評論

依照刑法第213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成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所謂「明知」,指的是刑法第13條第1項的直接故意。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的公文書必須是公務員職務上所掌,該公務員有登載該公文書的權限,才有可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