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關於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民國 95 年 9 月 26 日前合法設立且營業項目有婚姻媒合業登記之公司,自 96 年 11 月 30 日修正條 文施行屆滿 1 年之日起,不得再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
(B)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
(C)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
(D)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應保存媒合業務資料 3 年,對於內政部移民署之檢查,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無限掌中置】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58跨國(境)婚姻媒合...

asia98741】評論

(D)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59條I.財團法人及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應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並定期陳報媒合業務狀況。II.前項法人應保存媒合業務資料五年,對於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第 58 條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