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內政部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幾日?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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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ang】評論

外國人暫予收容(15日)-續予收容(45日)-延長收容(40日)大陸人暫予收容(15日)-續予收容(45日)-延長收容(40日)-再延長收容(50日)

cherry26783】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38 條第一項: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一、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二、有事實足認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國之虞。三、受外國政府通緝。

popo】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38 條第一項: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予收容顯難強制驅逐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期間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且應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一、無相關旅行證件,不能依規定執行。二、有事實足認有行方不明、逃逸或不願自行出國之虞。三、受外國政府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