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yi Chen】評論
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處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Elissa】評論
郵政法第三十九條
【Grag】評論
第三十九條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