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下列個案何者符合「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對於發展遲緩的定義?
(A)3歲的視障合併聽障兒童
(B)4歲的全面遲緩疑似智能障礙兒童
(C)6歲的自閉症兒童
(D)8歲的語言發展遲緩兒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1223
統計:A(42),B(2140),C(59),D(82),E(0)

用户評論

【用戶】易進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十一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用戶】陳小龍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被騙了

【用戶】Mandy She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在六歲以前若已經能確定障礙類別,就直接屬於所屬障礙類別,其他不確定的就給予發展遲緩,滿六歲後再歸屬於其他障礙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