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我國在歷經七次修憲後,政府體制已有大幅變遷,有關我國政府運作的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對於立法院通過但窒礙難行的法案可以提出覆議,無須總統核可
(B)立法委員選舉採單一選區兩票制,其中不分區立委婦女保障名額為 1/3
(C)修憲後政府體制偏向雙首長制
(D)我國最高行政首長對於總統公布之法律案、預算案皆應副署,以示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94459
統計:A(36),B(135),C(580),D(420),E(2)

用户評論

【用戶】衝衝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不須副署:1.任免行政院院長2.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3.解散立法院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不需要行政院長副署的總統命令:一、任免行政院長的命令二、任免「依憲法須立法院同意才能任命之人」的命令。有個特例是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必須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才能任命,但因為規定在法院組織法(不是憲法),所以其任免還需要行政院長副署。三、解散立法院的命令另外,台灣其實是半調子的雙首長制,學得不倫不類,請參考專文的討論。不過看來考選部想定調為這樣叫做雙首長制。https://www.follaw.tw/f-comment/f02/12816/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7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