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1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6 條規定,下列何種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於檢附所填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由銀行業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
(A)經有關主管機關核准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之匯款
(B)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C)團體、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五十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D)未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每筆結匯金額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匯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1),D(0),E(0)
用户評論
【Josie Li】評論
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一、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匯款。二、團體、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五十萬美元以上之匯款。三、經有關主管機關核准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之匯款。四、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交易,其交易標的涉及中華民國境外之貨品或服務 之匯款。五、依本行其他規定應檢附證明文件供銀行業確認之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