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為還卡債,為其妻乙投保新臺幣一千萬元保險,某日趁乙過馬路時將其推倒,致乙被公車碾斃。據此,甲順利領取保險金。請問甲之行為構成何罪?
(A)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前,甲分別成立殺人罪及詐欺取財罪,從一重處斷
(B)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前,甲分別成立傷害罪及詐欺取財罪,從一重處斷
(C)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後,甲分別成立傷害罪及詐欺取財罪,數罪併罰
(D)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後,甲僅論以傷害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0723
統計:A(678),B(59),C(243),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467條(停止執行自由刑之事由)、羈押

用户評論

Taste Wei】評論

95.7.1前=殺人及詐欺取財,從一重處斷。95.7.1後殺人及詐欺取財,數罪併罰。

Wei Wei】評論

C 錯在傷害罪 吧…小弟淺見

Shawna Lin】評論

請移至刑法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C)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後,甲分別成立傷害罪殺人及詐欺取財罪,數罪併罰 線上測驗: /exam-95+%E5%B9%B495+%E5%B9%B4%E8%AD%A6%E5%AF%9F%E4%BA%BA%E5%93%A1%E5%8D%87%E5%AE%98%E7%AD%89%E8%80%83%E8%A9%A6%E8%A9%A6%E9%A1%8C8525-8525.htm#ixzz5FvPMN6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