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雲覆月】評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60100536
【陳威宇】評論
所以是 「發覺時」是否具備現役軍人身分.若是現役軍人 -犯的唯有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才受軍事審判?是這樣嗎?
【SunnyFunny】評論
第 1 條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之規定追訴審判之,其在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者,亦同。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但戒嚴法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第 5 條犯罪在任職服役前,發覺在任職服役中者,依本法追訴審判。但案件在追訴審判中而離職離役者,初審案件應移送該管第一審之法院,上訴案件應移送該管第二審之法院審判。犯罪在任職服役中,發覺在離職離役後者,由法院審判。前二項規定,按行為時之身分適用法律。第一條(適用範圍) 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之規定追訴審判之,其在戰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者,亦同。 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