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國中小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編班推動委員會置委員幾人?
(A)11 人至 17 人
(B)5 人至 7 人
(C)9 人至 11 人
(D)11 人至 15 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3333
統計:A(266),B(81),C(178),D(75),E(0)

用户評論

Chloe Liao】評論

直轄市、縣 (市) 政府應成立國中小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 (以下簡稱編班推動委員會) ,負責推動國中小之常態編班。前項編班推動委員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七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教育局局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教育局人員、國中小校長、地方教師會代表、學生家長會代表及學者專家組成,其中地方教師會代表、學生家長會代表各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