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憲法第 172 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此稱為何種原則?
(A)法律保留原則
(B)法律優位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比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2278
統計:A(88),B(2653),C(10),D(6),E(0)

用户評論

偉大茄子神】評論

法律優位原則又稱「法律優越原則」,任何行政行為均須合於法律規範之意旨,不得牴觸法律,據此原則,行政行為僅須消極的不違背法律規定即可,所以又稱消極的依法行政。而在法律優位原則的適用前,須確認規範之位階,且法律內容須具體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