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 Liao】評論
五十六年八月八日公布之關稅法第三條規定:「關稅依海關進口稅則由海關從價或從量徵收。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之。」自此海關進口稅則成為關稅法之附屬法律,為依「中央法規定標準法」制定之法條中唯一沒有冠以法之法律。
【十六夜】評論
細則=法規命令
【冰風海水】評論
法律包含法、律、條例或通則(D)的細則屬於命令
【劉玄符】評論
海關進口稅則是唯一沒有按照 法、律、條例、通則 去命名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