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得依法律設置何種組織?
(A)食品安全跨部會專責辦公室
(B)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小組
(C)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委員會
(D)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6123
統計:A(39),B(75),C(62),D(719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家安全會議設置、任務及組織

用户評論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BASEDIO】評論

我國基本國策之內容,包含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九條等三十三個條文,分為六節:第一節國防、第二節外交、第三節國民經濟、第四節社會安全、第五節教育文化、第六節邊疆地區。

洪揚】評論

是憲法 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