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依土地法規定,聲請土地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應於權利變更後多久期限內為之,聲請逾期一個月者將被處登記罰鍰?
(A)1個月
(B)6個月
(C)3個月
(D)2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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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土地法第 73 條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