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07鐵佐電子)smil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我補充個:乙不用撤銷,就跟樓上大大獎的一樣,未承認前,未生效力,不用撤銷//民法171「無代理權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其相對人於本人未承認前,得撤回之。但為法律行為時,明知其無代理權者,不在此限。」因為此題的丙是惡意知情者,所以丙不能撤回
【用戶】承辦人彭先生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解析:1.以乙之代理人名義:無權代理2.無權代理: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債權行為=效力未定(A)丙當然取得房屋之所有權效力未定(B)乙承認時,丙始取得房屋所有權正確(C)乙得撤銷甲之無權代理行為效力未定,故無從撤銷(D)甲之無權代理行為無效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