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na Lee】評論
刑法第2條(從舊從輕原則)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輕原則) 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簡言之,處罰以輕為原則。
【Kin Ho Lee】評論
有處罰的都是從"輕" 所以刑法是從舊從輕
【Hiroshi You】評論
罰清新 因為騎 舊輕型 摩托車載 新優龜。 1.行政法 從新從輕 2.刑法 從舊從輕 3.中央標準法規 從新從優
【葉芬遠】評論
感謝九樓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