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靜芬】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學校或主管機關名義以足供存證查核之方式送達評議書正本於申訴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該地區教師組織。但該地區教師組織未依法設立者,得不予送達。申訴案件有代表人或代理人者,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前項評議書之送達,向該代表人或代理人為之;代表人或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曾顯智】評論
當事人、主管、教師組織
【Ann】評論
申訴案件經評議確定者,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而評議書應同時n寄達當事人、主管機關及該地區教師組織。申訴案件經件經評議確定者,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確實執行,而評議書應同時寄達當事人、主管機關及該地區教師組織。評議確定者,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確實執行,而評議書應同時寄達當事人、主管機關及該地區教師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