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佩玲】評論
本題是民法中的使用借貸,依第464條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a)借貸契約是要物契約,諾成契約是不要物契約.(b)民法第468條(c)借貸必為無償,若雙方約定使用該物之代價,則非借貸,而係租賃契約.(d)民法第470條
【Hart Meer】評論
因為他要何者為錯誤...C:甲不得請求乙支付租金<<<如上面的大大所言,借貸必為無償,如果甲要求了,那就是租賃契約而非借貸。所以C是對的...
【chychang】評論
諾成契約是不用交付動作的,但是本題有交付電腦
【王熊熊】評論
(C)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