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ter Ja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個人淺見 有錯請指導糾正 謝謝 感恩C.土地 是不動產 不能以交付就或得所有權 所以C少了,沒有登記這個條件。D.自然 不能類推適用§225 II 代償請求權。B. 民法§179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1. 要件:(1) 無法律上原因:自始無法律上原因,或嗣後無法律上原因。(2) 一方受有利益:包括現存財產增加或財產應減少而未減少。(3) 他方受有損害:包括現存財產減少或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4) 利益與損害間有直接因果關係:二者須基於同一事實。2. 效力:不當得利之人應返還其利益。不當得利而且政府徵收的價格大都低於市值 甲在這部分財產是增是減無法判斷E.客...
【用戶】test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各選項說明如下:(A)民法§166之1尚未施行,故未作成公證仍為有效。(A)錯(B)甲尚未移轉A地所有權予乙,故甲為所有權人,受領之補償費有法律上之原因。故(B)錯(C)民法§373規定之利益,係指「使用收益」而言。故(C)錯(D)依實務見解(80台上2504),政府徵收土地給與上訴人 (即出賣人) 之補償地價,雖非侵權行為之賠償金,惟係上訴人於其所負債務陷於給付不能發生之一種代替利益,此項補償地價給付請求權,被上訴人 (即買受人) 非不得類推適用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請求讓與。故(D)對(E)本件係訂約後不能,故為「嗣後」非自始,故(E)錯
【用戶】Peter Ja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個人淺見 有錯請指導糾正 謝謝 感恩C.土地 是不動產 不能以交付就或得所有權 所以C少了,沒有登記這個條件。D.自然 不能類推適用§225 II 代償請求權。B. 民法§179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1. 要件:(1) 無法律上原因:自始無法律上原因,或嗣後無法律上原因。(2) 一方受有利益:包括現存財產增加或財產應減少而未減少。(3) 他方受有損害:包括現存財產減少或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4) 利益與損害間有直接因果關係:二者須基於同一事實。2. 效力:不當得利之人應返還其利益。不當得利而且政府徵收的價格大都低於市值 甲在這部分財產是增是減無法判斷E.客...
【用戶】nh18XXX@ntbna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各選項說明如下:(A)民法§166之1尚未施行,故未作成公證仍為有效。(A)錯(B)甲尚未移轉A地所有權予乙,故甲為所有權人,受領之補償費有法律上之原因。故(B)錯(C)民法§373規定之利益,係指「使用收益」而言。故(C)錯(D)依實務見解(80台上2504),政府徵收土地給與上訴人 (即出賣人) 之補償地價,雖非侵權行為之賠償金,惟係上訴人於其所負債務陷於給付不能發生之一種代替利益,此項補償地價給付請求權,被上訴人 (即買受人) 非不得類推適用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請求讓與。故(D)對(E)本件係訂約後不能,故為「嗣後」非自始,故(E)錯
【用戶】Peter Jay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個人淺見 有錯請指導糾正 謝謝 感恩C.土地 是不動產 不能以交付就或得所有權 所以C少了,沒有登記這個條件。D.自然 不能類推適用§225 II 代償請求權。B. 民法§179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1. 要件:(1) 無法律上原因:自始無法律上原因,或嗣後無法律上原因。(2) 一方受有利益:包括現存財產增加或財產應減少而未減少。(3) 他方受有損害:包括現存財產減少或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4) 利益與損害間有直接因果關係:二者須基於同一事實。2. 效力:不當得利之人應返還其利益。不當得利而且政府徵收的價格大都低於市值 甲在這部分財產是增是減無法判斷E.客...
【用戶】nh18XXX@ntbna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各選項說明如下:(A)民法§166之1尚未施行,故未作成公證仍為有效。(A)錯(B)甲尚未移轉A地所有權予乙,故甲為所有權人,受領之補償費有法律上之原因。故(B)錯(C)民法§373規定之利益,係指「使用收益」而言。故(C)錯(D)依實務見解(80台上2504),政府徵收土地給與上訴人 (即出賣人) 之補償地價,雖非侵權行為之賠償金,惟係上訴人於其所負債務陷於給付不能發生之一種代替利益,此項補償地價給付請求權,被上訴人 (即買受人) 非不得類推適用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請求讓與。故(D)對(E)本件係訂約後不能,故為「嗣後」非自始,故(E)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