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甲欠乙五萬元,下列何者不會使甲之債務消滅?
(A)乙中了樂透彩券心情大好,告知甲不用還了
(B)乙不小心打破甲值五萬元之花瓶,甲要求以此賠償金抵帳
(C)甲出國旅遊不幸遭人搶劫因而身亡
(D)乙搬家未通知甲,甲找不到乙因而將五萬元提存於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026
統計:A(158),B(394),C(5400),D(399),E(0)

用户評論

筱紫】評論

債之消滅者 , 只因有消滅原因之發生 , 使債之關係客觀失其存在 , 計有清償 , 提存 ,抵銷 , 免除 , 混同 5種原因 .

一路響叮噹】評論

免除跟混同基本上也是需要債權人同意,始得形成之。

derek801204】評論

如果這題用民法339解的話 不就變成是甲打破乙的花瓶嗎可是題目是問乙打破甲的花瓶

│Ann 找回初心│】評論

B選項要注意 債權人與債務人身分,僅債權人可以提出"抵銷"依照題目 原先是 "甲欠乙五萬元"                             甲:債務人   乙:債權人但是B選項 "乙不小心打破甲值五萬元之花瓶"          甲:債權人  乙:債務人此時 債權 債務人身分就對調囉。所以 只有甲可以提出抵銷,乙不可以。B為對的原因

努力快快上岸的養如】評論

這題會寫沒問題我只是想到如果C中甲的繼承人拋棄繼承且甲沒有遺產怎辦?乙吞下嗎?

Ann Su】評論

B選項要注意 債權人與債務人身分,...

張一中】評論

死了就把他的遺產拿來賠,如果他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