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龍金魔體】評論
7*(6/12)=3.57=任滿一年,特休7天
【annie】評論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7條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定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