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遠近接「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5713
統計:A(142),B(1536),C(38),D(3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紀、物權、無權處分

用户評論

Juun Fang】評論

以自己名義:無權處分以本人名義:無權代理

Jenny】評論

第118條(無權處分)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但原權利或第三人已取得之利益,不因此而受影響。   前項情形,若數處分相牴觸時,以其最初之處分為有效。第110條(無權代理人之責任)  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負損害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