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於民國 88 年間因經營珠寶批發而與乙相識,成為男女朋友後自 92 年間起共同經營珠寶店,於 94 年間同居生下一子丙,為辦理其出生登記,甲、乙於 97 年 9 月 10日辦妥結婚登記。自 100 年 7 月初起,甲、乙經常就離婚及分配房屋問題發生爭執,甲乃於 100 年 10 月 14 日雙方爭吵後簽立字據約明:「我甲今天答應 A 屋給與乙,店裏些許貨歸給甲,至於小孩歸乙,以後要看小孩,或載小孩出來玩,不可以不給看」,甲、乙均在字據上簽名,未辦理離婚登記。後來乙主張甲、乙未舉行結婚之公開儀式,甲填寫結婚證書亦有不實,於 102 年 10 月 16 日起訴確認婚姻無效,乙於 102 年 11 月間提出離婚協議書,甲並未簽名。試問:
【題組】⑴乙請求甲將 A 屋移轉登記給乙,有無理由?(3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8155
統計:A(811),B(100),C(36),D(137),E(0)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理性情緒治療法由著名臨床心理學家愛拔‧艾理斯博士(Dr. Albert Ellis)所創立。理性情緒治療法有所謂一個人行動 (Action) 時的A-B-C分析。A就是事前的各種條件 (Antecedent);B就是那個人的內在信念 (Belief);C就是所引致到的後果 ( Consequence)。 一般錯覺是A就能導致C的出現。例如:破產A → 自殺C。 但這派學者則強調行動者的內在信念B才是決定性的。例如:破產 A → 我仍有機會及本錢B→ 重新開始 C。 故此,理性情緒治療法強調要培養及發展每個人內在的理性信念 (Rational Belief),去帶領非理性的情緒 (Emotion) 及行為 (Behaviour)。

Irene You】評論

(B) 葛拉塞(W.Glasser )-現實治療法(C) 柏尼 (E. Berne )-溝通分析治療法(D) 羅吉斯 (C. Rogers)-當事人中心治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