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苡瑄】評論
「111學年度第14屆國中小學普及化運動計畫」(一)國小1-4年級健身操:由貴府(局)輔導學校辦理校內初賽並自行辦理縣市決賽。 (二)國小1-6年級及國中7-9年級跑步:由貴府(局)輔導學校辦理校內初賽並自行辦理縣市決賽。 (三)國小3-4年級樂樂棒球:由貴府(局)輔導學校辦理校內初賽並自行辦理縣市決賽。 (四)國小5-6年級樂樂棒球:由貴府(局)輔導學校辦理校內初賽並自行辦理縣市複賽,本署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請屏東縣政府辦理全國決賽。資料來源:https://www.sa.gov.tw/Resource/1/1/1/1179/實施計畫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