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解釋名詞 7、庫倫定律(5%)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0944
統計:A(2631),B(637),C(38),D(6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選舉罷免無效之訴&當選無效之訴、公益訴訟、選舉罷免訴訟、行政訴訟之管轄法院(三級二審)

用户評論

Nini】評論

當選無效之訴經確定者,不因同一事由經刑事辦決無罪而受影響。

ʕ•ٹ•ʔ】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20條 (當選無效之訴之提起)i.當選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當選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二、對於候選人、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三、有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行為。ii.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因政黨得票數不實,而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或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事之一者,其他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iii.   前二項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確定者,不因同一事由經刑事判決無罪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