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甲僱工盜採嘉義縣阿里山鄉國有林地樹木,為山地農牧局巡山員查獲,經嘉義縣政府調查發現,甲同時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濫墾山坡地之刑事罰責任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破壞水源之行政罰責任。依行政罰法之規定,嘉義縣政府得採下列何項行為?
(A)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先行對甲裁處罰鍰
(B)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先行沒入甲之機具
(C)先移送水土保持局,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論處
(D)先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3333
統計:A(8),B(3),C(10),D(42),E(0)

用户評論

【用戶】劉興峯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26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 亦得裁處之。」 本案為何不得先行沒入甲之機具(B)? 求解

【用戶】一拳敲人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先走刑事程序

【用戶】cc840104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3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