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25.依警察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警察官規事項?
(A)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事項
(B)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事項
(C)各級警察人員之遷調事項
(D)各級警察人員之考績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8571
統計:A(741),B(20),C(16),D(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警察法

用户評論

【用戶】106行政榦榦叫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所謂警察官規 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 俸給 職務等階 及官職之任免 遷調 服務 請假 獎懲 考績 退休 撫卹等事項只要是和人事有關之事項就是官規

【用戶】老天爺眷顧努力的人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警察法施行細則第3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A)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B)(C)(D)三、警察教育制度,指警察教育之種類階段及師資、教材之標準等事項。四、警察服制,指各級警察人員平日集會、及執行職務時,著用服式等事項。五、警察勤務制度,指警察勤務之單位組合勤務方式之基本原則事項。六、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指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及上列五款以外之有全國一致性之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