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有關初任各官等人員之敘述,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6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1年
(B)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
(C)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
(D)試用成績不及格者,於機關首長核定前,應先送考績委員會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765
統計:A(739),B(11),C(55),D(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初任人員之試用、初任人員之試用六個月
用户評論
【軒旂】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二十條: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試用"六個月,並由各機關指派專人負責指導。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