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試說明何謂土地複丈?土地在何種情形下,得申請土地複丈?(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2645
統計:A(165),B(1187),C(11),D(12),E(1)
用户評論
【Avita Lin】評論
第 125 條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Pearl Wei】評論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一般 :15年=〉不動產、一般債權---短期 : 5年=〉利息、紅利、不動產租金、贍養費、退職金---特別短期 : 2年=〉住宿費、包廂、座位費、運送費、看診費、動產租金、商品代價、物件交還、承攬報酬、委託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