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間接正犯、共同正犯。正犯本質為犯罪事實支配,直接正犯為犯行支配,間接正犯為意思支配,共同正犯為功能支配。
【願得一心人】評論
筆記一下~~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間接正犯、共同正犯。正犯本質為犯罪事實支配直接正犯為犯行支配間接正犯為意思支配共同正犯為功能支配
【Eda Huang】評論
刑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幫助犯(從犯)必須沒有參與犯罪,僅為幫助他人犯罪,才是幫助犯。甲已經實際參與在殺死丙的整個過程中,所以不可能是幫助犯,而是刑法§28所定義的正犯